12月18日23時59分,在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積石山縣發生6.2級地震。3分鐘後,國家地震臺網官方微網志即發佈速報;12月19日上午,甘肅省抗震救災指揮部便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災情、回應關切。
有人説,現代社會是風險社會。因其突發,往往讓人措手不及。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讓很多地方、單位感到發愁,更是成為輿論引導工作的“難點”“堵點”。
面對突發事件,有的地方、單位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存在“不發佈就不受關注,一發佈全社會都知道了”的僥倖心態,第一反應是“捂蓋子”“躲起來”;有的認為事件的處置更重要、資訊發佈可以“放一放”“等一等”,等到眾説紛紜、輿情洶湧時,才慌忙發聲、拼命解釋。此時,想扳回局面、贏得信任,就要花費更大的力氣,甚至陷入“百口莫辯”“悔之晚矣”的境地。
突發事件“第一聲”為何如此重要?“第一聲”該如何發?筆者概括成六句話。
第一句:權威發佈,必須追求“第一聲”。如今全媒體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一有突發情況,現場圖片乃至短視頻快速擴散傳播。特別是圍繞公共危機、惡性事件,會迅速形成夾雜事實、判斷、立場、情感的輿論漩渦、輿情熱點。心理學上有一個“首因效應”,即“第一印象”“先入為主”。這時,如果權威聲音遲遲不來,就很容易出現“真相還在穿鞋時,謠言已經跑遍世界”的被動局面。時效決定成敗,速度贏得先機,眾聲喧嘩之中,權威聲音必須“先聲”才能“奪人”,真正顯現權威擔當。
第二句:“第一聲”,得有理有據。言行一致,“説”“做”一體,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和應急處置相輔相成。突發事件的“第一聲”,必須是基於事實與行動,經得起圍觀打量的“第一聲”。“浙江宣傳”曾在《要想處置“輿情”,先要做好“事情”》一文中對此作過論述。只有事件處置與資訊發佈聯動同步,“第一聲”才能立得住、傳得開,發揮作用。如果有瑕疵甚至失誤、錯誤,那對公信力和形象都是沉重打擊。如“鼠頭鴨脖”事件後,當地市場監管局負責人言之鑿鑿認為是“鴨脖”,待到真相大白後,自然引發質疑抨擊。
第三句:“第一聲”有明確的時間節點。工作中經常有類似表述,“第一時間作出回應”“第一時間處置”。那麼什麼是“第一時間”?在突發事件範疇內是有明確界定的。相關文件規定“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應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浙江自加壓力、上緊“發條”,力爭“4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有傳播學者分析認為,全媒體時代的突發事件輿情演變通常經歷5個階段:1小時謠言四起,輿情輪廓初現;2小時資訊多元,並廣泛傳播;4小時出現第一波衝擊波,輿論議題明確;8小時出現第二波衝擊波,開始出現“媒體審判”;24小時出現第三波衝擊波,如果再不應對,涉事方將被推上風口浪尖。可見,“4小時”“24小時”,既符合傳播規律,也是規定要求。
第四句:“第一聲”,從寫好“小作文”開始。危機處置,需要快速行動、有效溝通。其中新聞發佈是有效溝通的“標配”,基本準則是:快講事實、慎講原因、重講態度、多講措施。何時何地發生什麼事情,相關部門舉措是什麼、態度是什麼,及時告知公眾,才能回應關切、穩定人心。如何做到“4小時內發聲”,最便捷的方式是新媒體發佈,最常見的是“藍底白字”的“警情通報”“事件通報”。類似的“小作文”,雖然字不多,但事兒大,一字一句都要用心寫好。曾經某地240多字的官方通報,220字左右在講各級領導如何重視,結果闖了“雷區”、點燃輿情。網民評論説,能否少一些官腔,多説點“人話”?
第五句,“第一聲”誰來發有講究,必要時應提級發佈。有基層宣傳幹部反映,突發事件發生後,涉事方有時不願意出面發聲,或拿“事情尚未明瞭、等等再説”“未經領導授權同意”作“擋箭牌”。其實“第一聲”誰來發,既見政治擔當,又考驗工作能力,有明文規定“涉事地方和部門承擔資訊發佈首要責任”。當然,如果事件關係重大、輿情高度關注,或當地政府、部門牽涉其中、受到質疑,這時就需要提級發佈,避免“難以自證清白”,或者“越描越黑”。
第六句,“第一聲”不是最後一聲,有需要就持續發聲。突發事件發好“第一聲”很重要,但不能簡單“一發了之”、指望“一錘定音”,需要根據事態進展、輿情態勢,做好持續發聲、跟進回應。有專家把新媒體發佈比作“步槍”、新聞發佈會比作“迫擊炮”。真誠對話、全面溝通,需要連發的“步槍”,也需要火力強大的“迫擊炮”。及時主動的權威發聲,才能聲入人心、聲動四方,推動事件處置、社會穩定。
來源:浙江宣傳 | 撰稿:之江軒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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