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淩問題一直受到全社會的關注。向校園欺淩説“不”,一地教育局動了真格——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發《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明確考生初中期間有校園欺淩等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並在錄取中最後投檔。不僅如此,“成都教育發佈”公眾號近日也向師生家長髮文呼籲:一起向校園欺淩説“不”。
學生、家長、學校、老師乃至全社會,“苦”校園霸淩久矣,而且很多時候會有一種“無可奈何”的深深無力感。有的是被欺淩者不敢反抗,有的是家長學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好不容易能走法律程式了,但因為法律等方方面面的原因,使得最後的結果,與施暴者行為的惡劣程度,與群眾的正義期待,總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參差”。
這樣的後果是,即使社會要求治理校園霸淩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但真到現實的治理懲戒層面,更多的是“無從下手”,往往難以“抓鐵有痕”。
在這種大背景下,成都中考政策就好似“雲外一聲雞”,確實叫醒了我們。在為“校園霸淩者”加緊箍咒的事情上,給我們開拓了思路,提供了一種新的方向。
從具體規定看,成都教育部門在自身許可權範圍內,最大程度給“校園霸淩者”加以限制。畢竟“校園霸淩者”屬於德育不過關,這也符合讓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的大趨勢、大追求,並不違背原則,也不涉及到影響教育公平的問題,而且維護的恰恰是一種更廣義的公平正義。這樣的規定,在社會上引發了正面的迴響,大家紛紛贊同,並期待更多地方的教育部門效倣。
但也有人認為,有幾個“校園霸淩者”還在乎中考?這樣的規定,恐怕有的更多是紙面意義,而非實際價值。這個觀點和邏輯並經不起推敲——首先,“校園霸淩者”在乎中考與否,不能一概而論;再者,就算他們不在乎中考,這樣的規定,仍然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其相當於在升學這件事上,向社會釋放了一個很強烈的信號:霸淩過別人的人,升學會受到影響,這在社會上的“殺傷力”,可能不亞於“犯罪會影響孩子政審”。
這個規定,當然也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比如,誰來界定和定性“校園霸淩者”的身份?具體的依據和憑藉是什麼?能否經得起社會和民眾的檢驗?還有,如何實現“校園霸淩者”盡可能多的被發現和曝光的目的?如果都沒有幾個霸淩者被發現,那這個規定的震懾性也很難落地,可能淪為形式主義。這些都值得思考。
即使還存在這些“待定事項”,我們依然樂見這樣的規定走向現實。因為其告訴了我們所有人一個事實:不是除了法律外社會就沒招治“霸淩者”了,治理校園霸淩,社會“工具箱”裏面還有很多工具,都可以一一拿出來,不斷給“校園霸淩者”加緊箍咒。
這些探索和做法,也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抵制“校園霸淩”的氛圍,讓“校園霸淩者”、讓縱容校園霸淩的人,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無處藏身,寸步難行。
治理校園霸淩,沒有捷徑可走,就得穩紮穩打,發動全社會的力量,想方設法給霸淩者上“緊箍咒”,給被霸淩者加“保護罩”。對未成年人真正意義上的“保護”,就需要靠這些“緊箍咒”和“保護罩”來強化。
來源:潮新聞 | 撰稿: 評論員 王彬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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