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優化我市住房限購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限購1套住房;取消落戶年限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年限要求。
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能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2月7日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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