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消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引導金融機構樹立“一視同仁”理念,持續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全國工商聯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強化金融支援舉措 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支援民營經濟的25條具體舉措。
《通知》明確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目標和重點。總量上,通過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提高服務民營企業相關業務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等,加大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援力度,逐步提升民營企業貸款佔比。結構上,加大對科技創新、“專精特新”、綠色低碳、産業基礎再造工程等重點領域以及民營中小微企業的支援力度。
《通知》強調要從民營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出發,著力暢通信貸、債券、股權等多元化融資渠道。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首貸、信用貸支援力度,積極開展産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主動做好民營企業資金接續服務,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同時抓好促發展和防風險。優化民營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註冊機制,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工具作用,擴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規模。鼓勵和引導機構投資者積極科學配置民營企業債券,加大對民營企業債券投資力度。支援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並購重組,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股權投資基金對民營企業的支援服務作用,擴大優質民營企業股權融資規模。加大外匯便利化政策和服務供給,通過提升經常項目收支便利化水準、完善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政策、優化跨境金融外匯特色服務,支援民營企業“走出去”“引進來”。
《通知》提出,要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財政獎補和保險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民營經濟的積極性。加強部門合作,完善信用資訊共用、融資擔保、便利票據貼現、應收賬款確權、稅收等配套政策和機制,增強民營經濟金融承載力。金融機構要加強宣傳解讀,主動將金融支援政策、金融産品和服務資訊推送至民營企業。各地金融管理、發展改革、工信、財稅、工商聯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強化督促指導,提升政策實效。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將指導金融機構抓緊落實《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同時,加強統計監測和政策效果評估,確保政策惠及民營企業。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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