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發佈《消費者在掃碼消費時對廣告設置的體驗消費調查報告》。《報告》指出,彈窗廣告在掃碼消費的情景中普遍存在,超九成消費者認為彈窗廣告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對這些廣告表示不滿意。
移動支付和掃碼消費已深入大眾日常生活,滲入餐飲、購物、旅遊、汽車、超市等各行各業。從高檔商場買東西到路邊小攤吃飯,從汽車加油到菜場買菜,一個手機就可以搞定一切。然而,無孔不入的彈窗廣告導致掃碼消費流程變得繁瑣、降低效率,廣告內容也存在誤導,令消費者苦不堪言。
“掃一掃”帶來的便捷,卻成了破壞消費體驗的入口。有車一族或許都遇到過這樣的煩心事:掃碼繳納停車費時,明明輸入車牌號就可以付錢的小程式,卻要跟頁面中可能隨時彈出的廣告和“優惠活動”鬥智鬥勇。掃碼消費中的彈窗廣告推送不僅干擾了付款界面,直接影響支付的流暢進行,而且容易導致消費者的不滿情緒並拖慢付費效率,彈窗廣告出現過多過長還會破壞消費者選購商品或服務的體驗,降低繼續消費的意願。
“福利”背後暗藏隱憂,面臨資訊洩露和詐騙等風險。一些彈窗廣告的關閉按鍵只是擺設,用戶點擊後非但不能關閉廣告,反而會進入新的廣告頁面。一些“紅包提現”等彈窗內容誘導消費者下載APP或充值,這些“中獎”連結也有可能攜帶病毒,點擊後消費者的個人資訊將被竊取,給人們的財産安全帶來巨大隱患。由於蒐集證據難度大,消費者更是難以維權。
我國廣告法第44條明確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近年來,相關部門多次針對網際網路廣告開展整治行動,並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在手機掃碼消費等新興領域,彈窗廣告氾濫的問題像牛皮癬一樣難以根治。
規範網路彈窗廣告發展,需要多方合力。違規廣告顯然損害到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必須強化跨部門、跨區域協同監管,加大力度整治消費市場亂象。要充分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機製作用,著力解決網際網路彈窗廣告“以罰代管、一罰了之”和“屢罰屢犯”等突出問題;加大對涉事主體的處罰力度,對於屢教不改、反覆出現問題的企業,必要時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健全公眾監督投訴渠道,讓消費者也成為市場監管的重要一環。
自律而正向的彈窗,也不至於讓消費者談廣告“色變”。掃碼消費中,廣告設置需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與知情權,廣告內容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誤導或誘導消費。期待廣告投放商在廣告的商業化屬性和消費者的消費體驗之間尋找到平衡點,科學規劃彈窗廣告的推送頻次、表現形式和取消渠道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消費者正常的支付流程,並持續優化廣告內容,譬如可以提供與購買品類、地點相關的優惠資訊等。
只有堅持為消費者營造安心、清朗的消費環境,才能避免掃碼消費讓人“掃興而歸”。經營者除了要落實資訊內容管理的主體責任外,還應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深耕消費者需求,用優質産品和貼心服務贏得消費者青睞,才是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來源:經濟日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盧橋輝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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