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近以觸犯反壟斷規則為由,對奧地利、德國和比利時三國的國家鐵路公司開出4800多萬歐元罰單。歐委會調查發現,這三家鐵路公司為保障各自的貨運量,在跨境鐵路整車貨運服務中互通客戶詢價資訊,並互相提高報價,締結了一個壟斷聯盟。歐委會認定,這種行為構成了一種客戶分配機制,是歐盟反壟斷規則明令禁止的。三家公司的壟斷行為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對經濟可持續發展構成嚴重障礙。
調查結果顯示,相關壟斷行為在2008年12月8日到2014年4月30日期間一直持續,其中比利時國家鐵路公司從2011年11月15日開始參與其中。歐委會給德國國家鐵路公司開出的罰單金額最高,為4800萬歐元。由於該公司曾在2012年參與過一個壟斷聯盟而被追究責任,因此被歐委會認定為“慣犯”而加重處罰。比利時國家鐵路公司參與壟斷聯盟時間較短,罰款金額為27萬歐元。奧地利國家鐵路公司本應被罰3700萬歐元,但因積極配合調查,提供了關於壟斷聯盟的所有資訊,罰款被全部豁免。
據悉,這三家鐵路公司均承認參與了壟斷聯盟並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歐委會主管數字化與公平競爭的執行副主席韋斯塔格表示,鐵路貨運是節能環保的交通運輸方式,對於歐洲經濟綠色轉型至關重要,而公平競爭又是鐵路貨運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提供鐵路貨運服務的主要運營商之間形成壟斷聯盟,從根本上違背了歐盟為可持續的鐵路運輸提供公平競爭環境的目標,這種共謀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歐盟多次向歐洲的鐵路公司“亮劍”。2015年,歐盟對奧地利國家鐵路公司旗下的一家快運公司和德國國家鐵路公司旗下一家物流公司,分別開出1740萬歐元和3180萬歐元的罰單,原因是這兩家公司在列車運輸業務上組建了價格卡特爾,時間跨度長達8年。
2017年,歐盟向立陶宛國家鐵路公司開出近2800萬歐元的罰單,原因是該公司曾在2008年拆除一段連接立陶宛與鄰國拉脫維亞的鐵路,以阻止波蘭奧倫石油公司的子公司通過其他鐵路公司運油。
“鐵路貨運在歐盟貨物運輸市場缺乏應有的競爭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行業壟斷。”“歐盟動態”網站對處罰決定表示支援,認為壟斷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損害了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利益,只有公平競爭,才能實現資源有效配置和行業健康發展。
(本報布魯塞爾5月1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