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作為黨的十九大以來生態保護和修復領域的首個國家層面的綜合性規劃,《規劃》明確了到2035年全國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具體部署了九項重大工程、47項具體任務。
《規劃》將重大工程重點佈局在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含黃土高原生態屏障)、長江重點生態區(含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海岸帶等“三區四帶”,根據各區域的自然生態狀況、主要生態問題,研究提出了主攻方向。
《規劃》提出九項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等七大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以及自然保護地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等兩項單項工程,並在專欄中列出了47項具體任務。同時,細化了國土空間用途管制、重大工程投入機制、發揮生態資源多重效益等方面的支援政策。
為鼓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規劃》提出了五條措施:一是要按照誰修復誰受益的原則,通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産使用權這種産權安排,制定激勵政策,鼓勵社會投資主體從事生態保護修復;二是要健全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盤活各類自然生態資源;三是要爭取將生態保護和修復納入金融系統重點支援的領域;四是要結合有關重大工程的實施,積極推動生態旅遊、林下經濟、生態養老、生物能源等各種特色産業的發展;五是要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湖等休養生息的制度,要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村經濟司司長吳曉回應《經濟參考報》記者提問時指出,新發佈的《規劃》是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的重要改革舉措,是“改革舉措”,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工程規劃。
他表示,《規劃》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基本理念。堅持量質並重、以質為先的基本導向。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突出的基本原則。堅持創新引領、制度先行的基本動力。其中,在投入機制創新方面,創新多元投入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建設,提出了一些比較有針對性和管用的政策舉措,來促進建立完善可持續的重大工程長效建管機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司長周遠波表示,目前,生態保護修復領域在政府投入的同時,一定要通過釋放政策紅利,為社會資本、社會力量投入生態保護增加動力、激發活力、挖掘潛力,逐步打通綠水青山轉為金山銀山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