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其中提到,“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由國務院國資委牽頭,10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基本完成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由國務院國資委牽頭,12月底前完成。
據了解,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將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國資國企監管、增強研發創新能力、強化財務硬約束、削減和規範補貼、完善激勵機制、提高勞動生産率和資金回報率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明確的任務舉措,並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體指標。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國企混改與員工持股研究中心負責人朱昌明表示,與往年相比,今年以“提高改革成效”的品質要求代替了“加快改革”的速度要求。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為標誌,國企改革將進入全面落地階段。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預計,今年將在先前四批次混改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穩經濟的需要,進一步擴大國企實施混改的範圍。與此同時,混改有可能向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提升。此外,混改內容將更加綜合化,以混改為平臺綜合推進其他方面的改革,整體激發企業活力。比如,允許更多混改企業同步推出員工持股計劃,允許落實職業經理人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