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武自然 商瑞報道:天津海關近期推出三項創新監管模式,解決融資租賃業務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支援融資租賃業務再有新突破。
在異地委託監管模式上,天津海關優化了物流監管流程。融資租賃業務的租賃標的物主要是飛機、船舶等大型設備,運輸成本極高。在新監管模式下,飛機可按企業實際需求直接運至實際使用地。據企業初步測算,一架飛機可節省企業運輸經營成本超過100萬元。
在租賃資産交易業務監管模式上,天津海關創新性地提出通過申報保稅核注清單的方式,完成租賃企業間和租賃企業與境外租賃企業間發生“租賃資産交易”的海關監管流程,這既可以有效避免再次提交進口許可證的問題,也可以解決企業收付匯和後續租賃合同變更的問題。該項業務創新可以增強國內租賃資産的流動性,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産業環境。
在開展差異化擔保制度方面,天津海關通過研判企業風險,對不同風險等級企業適用不同的擔保額度,實現了誠信守法便利、失信違法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