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一帶一路”推動環保走出去

發佈時間:2020-04-29 11:36:48 | 來源:大眾日報 | 作者:王世汶,楊亮 | 責任編輯:劉夢雅

關鍵詞:環保産業,環保市場,環保對策,一帶一路,綠色環保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 王世汶 楊亮

近年來,中國在生態環保方面的成就,引起世界廣泛讚譽。接下來應積極推動環保技術、裝備、産能走出去,打造綠色“一帶一路”,不斷拓展環保國際市場,推動環保産業做大做強。

4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植樹節活動時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愛綠、植綠、護綠不僅成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一致共識和自覺行動,而且正在世界上産生積極廣泛影響。”

3月3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專業化骨幹企業,扶持一批專特優精中小企業。鼓勵企業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帶動先進的環保技術、裝備、産能走出去。”

去年4月召開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我國明確提出了“要將‘一帶一路’建成綠色之路”的發展方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大多數屬於發展中國家,生態環境敏感、環境管理基礎相對薄弱、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環境治理需求日益增加、潛在治理市場巨大。綠色“一帶一路”倡議的不斷踐行,為我國環保産業“走出去”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目前,我國的環保産業已基本形成了門類齊全、覆蓋各主要子領域、涵蓋産業全鏈條的産業體系,借助自身優勢拓展廣闊的國際市場成為現階段我國環保産業切實的發展課題。在起步階段,我國環保産業在“走出去”過程中仍面臨若干障礙。

政府層面的服務與支撐有待強化。以日本為例,日本政府通過“日本貿易振興機構”“日本國際協力機構”等全球化機構,在包括我國在內的主要目標市場,建立了面向本國在當地開展業務的環保企業,覆蓋政策法規資訊、市場資訊、合作資源資訊、法律諮詢、智慧財産權保護、融資支援等多維度的支撐與服務體系。相比之下,我國專業支援機構的功能作用相對薄弱、境外服務網點較少、可提供支援的廣度和深度受限,尚不能有效滿足企業在當地的發展需求。

國際化基礎不強,應對風險能力較弱。我國眾多大型環保企業的國際化基礎不強、缺乏國際項目實操經驗。專業人才儲備不足、資訊獲取渠道不暢,使得環保企業對於目標市場的政策變化、匯率變化等突發風險的應對能力較弱。此外,我國環保産業在東南亞特定市場區域具有成本低、技術産品實用性強等獨特優勢,但技術産品能力、配套與服務能力等綜合競爭力有待提升。

缺乏充分的市場研究支撐。對於廣闊的國際環保市場,現階段多數國內企業缺乏對於目標市場相關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市場需求、競爭狀況等要素的系統性研究。部分科研院所與龍頭企業對於部分特定區域特定需求市場的研究成果尚未得到充分應用、未能實現有效資訊共用。

面臨外國企業激烈的市場競爭。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已在國際環境治理市場深耕多年,相關技術産品和服務佔有主要市場份額,其跨國龍頭企業在技術能力、産品性能與實用性、國際項目經驗等方面具有優勢。同時,目標市場的本國相關企業在政府資源、本地化人才、項目資金渠道等方面具有先天優勢。我國環保企業在市場進入過程中,將遇到來自這些外國企業的激烈競爭。

借助“一帶一路”倡議,加速推進我國環保産業“走出去”戰略的開展,有利於我國已初具規模的環保産業拓展國際市場,促進環保産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針對上述問題,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重點發力。

發揮優勢領域,積極拓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項目市場。應積極發揮我國環保企業在城鎮生活垃圾、污水處理、供水體系建設等領域的裝備、項目工程、運維等方面的經驗與優勢,積極拓展東南亞、西亞、南亞等政局穩定、經濟發展勢頭良好的新興市場,獲取國際市場份額。在工業污染治理領域,著重于煙氣脫硫、脫硝、除塵、工業污水處理等領域,積極拓展相關國際市場。

通過入股、並購等方式,積極整合優勢資源。現階段開展“走出去”工作的我國環保企業中,以先進技術、工藝、産品及人才引進為目標的針對外資優秀企業的入股、並購案例並不在少數。應充分認識目前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的不足,在積極開展自主研發的基礎上,通過資源整合實現優秀技術産品的引進與優化、基於目標市場需求的産品再研發、通過與當地企業深度合作實現的商業模式創新等形式,提升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綜合競爭力。

推進環保資訊的共用公開,強化我國環保産業宣傳窗口建設。加速“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的建設,有效把握“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環境現狀、相關法規標準要求、治理需求。借助各類雙邊或多邊交流機制平臺,通過展會、交流會、網路平臺向目標市場國家有效宣傳展示我國環保産業的綜合優勢、典型優秀環保企業以及由我國環保企業承建的境外典型優秀示範工程。

“配套式、捆綁式出海”,為境外業務開展保駕護航。環保企業應積極與大型對外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有效結合,實現“捆綁式”出海,協助通過積極的環保對策規避當地法律風險。此外,對於我國主導的援外項目,應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在對象區域的環保領域積極提供全方位、所有的環保解決方案,為我國環保企業創造更多的市場機會。

充分發揮“綠色金融”作用,支援綠色環保項目。應加強對生態修復、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治理等綠色環保項目的金融支援,進一步發揮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專項金融機構,以及絲路基金、中國—東盟投資合作基金、中非産能合作基金、中拉産能合作投資基金等國際性基金的帶動引領作用,加大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綠色環保項目的支援力度。

發展“第三方市場合作”模式,探索環保産業“走出去”的新路徑。環保産業是“第三方市場合作”的重要組成領域,要充分結合我國在環保産業領域的特有優勢、發達國家的技術優勢和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需求,積極探索環保領域“第三方市場合作”模式,為我國環保企業“走出去”提供新的發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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