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國“網際網路盲道”首個國家標準《資訊技術網際網路內容無障礙可訪問性技術要求與測試方法》將正式實施,“網際網路盲道”國標的實行,有望為千萬視障人士打開新“視”界。
在“網際網路盲道”國標出臺之前,雖然有不少網際網路公司設計了無障礙産品,但由於國家統一標準的缺失,其無障礙産品的水準難免參差不齊。如今,國標即將實行,無疑能從頂層設計上為網路盲道建設清掃障礙。對照國標,一方面有利於避免網際網路公司各行其道,在研發過程中出現與視障用戶需求脫節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助於規範相關研發流程,為資訊無障礙工程師提供路徑指引。
“網際網路盲道”國標是保障殘疾人資訊無障礙權的重要途徑,但僅有國標還遠遠不夠,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立法,加強行政執法。大量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實行“國家法規+方針政策+技術標準”的運作模式是一種有效路徑。對政府部門來説,不妨考慮規定政府網站在合理的時間內實現對殘疾人無障礙的技術改造,從而使殘疾人能夠平等地、方便地、無障礙地獲取和利用政府發佈的各種資訊。同時,政府採購的資訊産品和服務必須滿足資訊無障礙的標準,以此來推動企業研究和開發資訊無障礙技術,實現殘疾人的資訊無障礙權益。
對企業而言,無障礙研發並不是一筆能賺大錢的買賣。在商業利益與社會公益之間,不少企業都會選擇前者。但隨著網際網路逐漸進入成熟期,我們希望看到能有越來越多的企業跟進無障礙的産品設計,這既需要企業轉變觀念,看到無障礙建設中的社會價值,也需要相關政策和資金的支援,為企業開發無障礙産品解決後顧之憂。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網際網路盲道”建設也任重而道遠,希望科技的進步能讓網路盲道越來越暢通,不為多數人,不為少數人,而是為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