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14日電 (記者歐陽潔、曲哲涵)銀保監會近日發佈《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辦法》,規範對銀行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工作,維護經濟金融秩序。《辦法》規定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收到舉報之日起15日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告知舉報人。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對被舉報的違法行為作出書面調查意見,並及時書面告知舉報人。
《辦法》將舉報分為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並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機制。對於實名舉報,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需按本辦法要求,履行相關告知程式。對於匿名舉報,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舉報內容及舉報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等情況依法進行處理,不受本辦法規定的期限限制,也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相關告知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