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70年】5G來襲 全面加強數字基礎設施高品質發展

發佈時間:2019-09-27 08:53:46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數字,數據,基礎設施,經濟,中國

 作者: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美歐所首席研究員 張茉楠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隨著數字革命時代的加速到來,包括5G在內的數據基礎設施正成為國家的核心競爭優勢之一,也成大國之間博弈的前沿,中國需要高度認識數字基礎設施之於國民經濟戰略意義,全面加強數字基礎設施高品質發展助力中國數字經濟轉型。

如何理解數字基礎設施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和物聯網的蓬勃發展,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互聯互通得以實現,數據量呈現爆髮式增長。龐大的數據量逐步成為企業乃至國家最為重要的戰略資産。近年來,中國數字經濟發展迅猛,根據中國通信電信研究院數據,中國數字基礎産業在2018年的産值接近1萬億美元。數字基礎設施成為孵化數字經濟的核心基礎。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將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人工智慧、工業網際網路、物聯網建設,加快5G商用步伐。數字基礎設施與傳統基礎設施相比,不僅具有公共性、共用性、泛在性等共性特徵,更具有融合性、生態性、賦能性等獨特性特徵。從演變歷程看,數字經濟基礎設施既包括寬頻、無線網路等資訊基礎設施,也包括對傳統基礎設施的數字化轉型和改造。從構成維度看,數字基礎設施包括數字網路基礎設施(例如大數據中心、物聯網、雲計算,智慧終端)、應用基礎設施(例如工業網際網路、車聯網、無人機、無人駕駛、無人配送等)等硬性基礎設施,以及標準、規則、政策、法律法規、服務、互聯互通等軟性基礎設施,數字基礎設施完全是新型基礎設施。

數字基礎設施的戰略意義

數字化轉型越來于依賴於數字基礎設施。中國是潛力巨大的數據大國。數字化轉型越來于依賴於數據基礎設施。新的數字基礎設施包括三個特定的功能:連接、計算和交換,通過這些功能促進了網路、技術和實體的相互融合,標誌著一種重大轉變。特別是工業網際網路、産業網際網路等場景之下,産生新組織、新模式、新業態,産生新的工業和産業生態。

平臺化經濟也成為數字基礎設施的重要模式。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發佈的《2019年數字經濟報告》顯示,在過去十年裏,世界各地出現了大量使用數據驅動商業模式的數字平臺。按市值計算的全球八大公司中有七家都使用基於平臺的商業模式。以平臺為中心的企業在數據驅動型經濟中具有主要優勢。由於既是仲介,又是基礎設施,因此具有構成數據生態的能力。數字平臺在世界經濟中越來越重要。2017年,市值超過1億美元的平臺公司的總價值估計超過7萬億美元,比2015年增長了67%。一些全球數字平臺在某些領域取得了非常強勁的市場地位。在中國,微信(騰訊所有)擁有超過10億的活躍用戶,其支付解決方案與支付寶(阿里巴巴)合起來幾乎佔領了中國整個移動支付市場。與此同時,據估計,阿里巴巴擁有中國電子商務市場近60%的份額。這些平臺公司正在成為全球商業體系中重要的數字基礎設施。

數字基礎設施成為大國博弈的競爭前沿。數據安全和網路安全是國家最重要的戰略安全之一。當前,借助數字革命,美國等發達國家全球數據監控能力升級,美國、歐盟、日本等先後推出《網路空間國際戰略》《網路空間國際行動》《政府雲採購安全框架》等重要戰略規劃,確保自身在網路空間和數據空間的主導地位,德國等許多歐洲國家都設立主管數字基礎設施的政府部門,如德國聯邦交通與數字基礎設施部(BMVI)就統籌德國數字基礎設施的戰略規劃與資源投入。

高度重視數字基礎設施相關的重要問題

數字基礎設施作為全新的基礎設施,不能用傳統思維模式與理念來看待,必須高度重視幾個重大問題。

數據所有權及數據基礎設施管理問題

建立完善的數據基礎設施提出諸多新要求,不僅需要加強將數據視為資産的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強對數據資産所有機構的管理經營能力,同時也需要制定使用、管理和保護數據的規範。唯有兼顧開放和隱私,才能建立信任關係。

這裡涉及到一個重大問題——數據所有權。數據基礎設施存在的目的,就是讓重要的數據可以盡可能地被人們獲取和使用。數據基礎設施是由來自不同組織團體的數據構建而成——這些數據可能會是封閉數據,可能是流通于特定組織團體間的共用數據,也可能是經過開放授權的開放數據;而數據擁有者則也橫跨政府,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因此,需要全面加強數據治理體系和制度建設:要讓數據開放,確保數據的授權協議允許任何人訪問、使用和分享這些數據;要讓數據可用,通過政策或法規來促進數據的可訪問性,即使需要收取一定費用;要有責任制管理,確保那些管理數據基礎設施的組織,能夠對數據的可訪問性和可重用性負責。

數字基礎設施面臨系統性威脅與國安挑戰

數字基礎設施一旦遭遇破壞或攻擊,不僅可能導致大規模的財産、數據損失,甚至可能威脅相關産業的生命。隨著資訊網路技術的高速發展,針對數字基礎設施的新型攻擊技術手段也層出不窮,網路攻擊者可以使用新型攻擊技術對經濟社會發展所依賴的數字資訊基礎設施加以破壞,給數字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嚴重威脅。不僅涉及技術安全、資訊安全、網路安全,更涉及産業安全、經濟安全和戰略安全。以5G為例。5G安全是總體性、運營性、全球性的。5G設備提供商、5G終端生産商到5G網路運營商,政府部門、行業部門、用戶都應對5G安全問題予以高度重視,並從産業甚至國家總體安全觀的高度系統梳理和協同應對。只有如此,5G安全問題才能得到包含産業政策、運營體系、法律體系等在內的來自總體安全觀框架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數字基礎設施不僅是“硬體”更是“軟體”

從先進國家來看,對軟體重視更甚于硬體的重視,特別是對標準、規則、政策、法律法規、服務、互聯互通的掌控力。例如,歐盟在數字經濟建設規制層面推進較快。與數字服務硬體基礎設施建設進展較慢不同,歐盟非常重視數據保護和數字經濟規則的建立對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數字化標準的統一和合作機制的整合有助於降低生産交易成本。2015 年,歐盟進一步提出“單一數字市場”,旨在通過打破成員國之間的網路壁壘,統一標準和法規,推動建立一個數字産品、資本和資訊服務自由流動的統一市場。2018年5月,歐盟推出《一般數據保護條例》。該條例旨在加強對歐盟境內相關居民和個體資訊、隱私數據的保護,明確了數據權利和數據的授權許可,對在歐洲進行數據處理的所有企業均納入監管範圍,嚴禁並懲處企業對數據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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