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更安全才有“未來”

發佈時間:2019-07-02 15:46:13 | 來源:經濟日報 | 作者:劉瑾 | 責任編輯:殷曉霞

關鍵詞:汽車,自燃,電動車,新能源,電池

由於頻發自燃事故,蔚來汽車宣佈召回其ES8車型。除了車企要加快技術進步外,國家層面也應做好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障工作。

6月27日,蔚來汽車宣佈,因存在電池包熱失控和起火隱患,將召回部分搭載了2018年4月2日到2018年10月19日期間生産動力電池包的蔚來ES8電動汽車,共計4803輛,相當於其面世以來交付數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這引發了不少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安全性的疑慮。

記者了解到,自4月22日蔚來ES8汽車發生首次自燃事故之後,上海、武漢兩地相繼又有兩輛蔚來ES8自燃。更頗具戲劇性的是,就在蔚來宣佈召回的當天下午,又有一輛ES8在石家莊自燃。短短兩個多月內,竟發生4次自燃事故,蔚來汽車到底還有沒有“未來”?

“自燃事故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影響很嚴重,既會影響車主購買和使用電動車的積極性,又會引發全社會對電動車安全性的擔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部助理研究員周毅表示,電動車自燃的原因有很多,包括電池管理系統存在缺陷、忽視了電池品控方面管理、産品出廠抽檢不規範、不當充電方式以及電動車電池老化等,都能成為自燃的導火索。

為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性管理,工信部已于6月17日發佈了《關於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重點對已售車輛、庫存車輛的防水保護、高壓線束、車輛碰撞、車載動力電池、車載充電裝置、電池箱、機械部件和易損件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這是自去年9月份先後印發《關於開展新能源客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開展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來,工信部下發的第三份關於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的文件。

與前兩次相比,此次《通知》要求更加嚴謹,而且首次對車企提出了“應當主動向主管部門備案召回”的新要求。

周毅認為,個別車企發生自燃事故,並不代表新能源汽車發展大方向有問題,當下發生的自燃事故宜作為個案處理,發生系統性風險的概率不大。

“相對傳統燃油車來説,電動車發展尚屬於起步階段,在許多環節確實存在不成熟之處。除了車企要加快技術進步外,從國家層面也應做好監管和保障工作,如在汽車‘三包’法案中對電動車自燃等現象要明確保障消費者權益。”周毅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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