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訊 記者董碧娟報道:《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關事項的公告》日前發佈,部署了優化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大力支援外貿新業態發展和積極做好出口退(免)稅服務等項工作,以促進外貿穩定增長。
《公告》適當降低了一類生産企業評定標準中企業年末凈資産的比例。按照此前規定,一類生産企業要符合“上一年度的年末凈資産大於上一年度該企業已辦理的出口退稅額(不含免抵稅額)”的條件,此次將該條件調整為“上一年度的年末凈資産大於上一年度該企業已辦理的出口退稅額(不含免抵稅額)的60%”。
《公告》取消了三類出口企業評定標準中“上一年度累計6個月以上未申報出口退(免)稅”的評定條件,取消了管理類別年度評定次數限制。並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按新規定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此次評定調整工作。
《公告》提出。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國推廣實施無紙化退稅申報,實現無紙化退稅申報一類、二類出口企業全覆蓋。據了解,今年1月份至8月份,全國稅務部門共辦理出口退稅10052億元,同比增長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