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一帶一路”海洋與漁業國際合作共贏

發佈時間:2018-08-01 13:49:38 | 來源:農民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殷曉霞

關鍵詞:一帶一路,漁業生産,海洋經濟,國際合作,走出去

2017年,中國水産品總産量6938萬噸,水産品總産量連續27年位居世界第一。其中,養殖水産品産量佔世界62%左右,是世界第一水産品養殖大國;水産品出口貿易額佔農産品出口貿易總額的28%左右,水産品進出口貿易總額佔農産品進出口貿易總額的16.14%左右;漁業從業人員1400多萬人,佔世界漁業從業人員總數近1/4左右。

“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為我國海洋與漁業帶來了新機遇,為漁業轉型升級和“走出去”創造了良好的國際氛圍與便利條件,為打造向海經濟、在對外開放中合作共贏提供了新支點。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如何推動我國海洋與漁業在更廣範圍、更深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如何確定國際合作的重點與方向?

科學規劃“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佈局,因地制宜對目標國開展漁業國際合作。一是科學佈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漁業國際合作。結合我國漁業主産區、出口重點漁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情況,進行科學區劃。將“一帶一路”沿線國分為“21世紀海上絲路之路”的海洋臨界區域和非臨界區域、陸路絲綢之路的陸地臨界區域和非臨界區域。二是差異化定位內漁業主産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合作。對擁有共同海域的東盟、南亞國家,推動福建、廣東、廣西與海南等臨界漁業主産區,利用地緣優勢,形成優勢互補、協同開放和聯動發展的海洋漁業對外合作格局;與東盟、南亞在海洋漁業領域合作,形成區域海洋漁業經濟、政治互信、邊界安全有機融合,深化海洋夥伴關係、打造互利共贏的利益共同體;對陸路絲綢之路的陸地臨界區域拓展邊境水産品貿易。三是依託“一帶一路”倡議加快國內重點沿海港口建設,參與國際海洋經濟合作,打造向海經濟産業鏈,助推漁港經濟區建設。擴大海洋經濟領域開放合作,構建“海絲利益共同體”,差別化定位國內重點沿海港口功能,如福建沿岸海域、珠江口及其兩翼沿岸海域、廣西北部灣沿岸海域等,深化海洋漁業、港口、航運等領域全方位合作,逐步提升我國海洋産業在全球海洋産業鏈的分工與地位。

優化我國海洋與漁業産業結構,挖掘“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漁業産業間與産業鏈內合作。一是調整産業結構。調整養殖與捕撈産業間結構,確保養殖漁業提質增效。近海加強漁船管控、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背景下,優化漁業生産成本補貼,在扶持資金上引導向綠色養殖、深遠海養殖及遠洋漁業發展。二是延伸漁業産業鏈,發揮“一帶一路”沿線國的漁業比較優勢,促進海洋捕撈、水産養殖、漁業産業鏈上下游各環節優勢互補。比如,東盟成員國的越南、菲律賓等國也是捕撈漁業大國,但其捕撈漁船、裝備、技術等相對落後,而我國浙江、福建、廣西等海洋漁業主産區擁有較高捕撈技術水準;南亞的印度、東盟成員國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孟加拉等國家也是世界水産養殖大國,東南亞國傢具有氣候適宜、塘租、勞動力成本低優勢,水産養殖業仍屬於勞動密集型産業,而我國廣東、海南、江蘇等地的水産養殖業逐漸呈現技術集約、生態健康等特點;在産業鏈上游的育種研發,産業鏈下游的冷鏈倉儲、物流和加工等環節的優勢互補,拓展沿線國之間在漁業資源、産業鏈上下游與産品結構多領域合作。

調整我國水産品結構,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貿易互補性。一是以國內、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調整“一帶一路”沿線國的水産品進出口結構。我國在“一帶一路”沿線水産品出口貿易主要集中在東盟10國與獨聯體7國中俄羅斯,在保持原有出口份額下,提高品質,引導需求,拓展中東歐16國、中亞5國和西亞18國的我國水産品國際出口市場;進口貿易主要集中在東盟10國、獨聯體7國中俄羅斯和西亞的伊朗、以色列、阿聯酋和希臘以及南亞的斯里蘭卡,應結合水産品進口品種需求,調整國內漁業生産結構,增強我國水産品國際競爭力。二是以“一帶一路”建設為契機,更好發揮原有東盟自貿區功能,拓展新自貿區建設。調整我國與東盟水産品進出口結構、漁業産業鏈環節與生産要素價格優劣勢互補和漁業相關産業的投資;積極拓展西亞和南亞自貿區建設的可能性,從而真正意義上實現“一帶一路”沿線國水産品的“貿易互通”。

完善漁業“走出去”政策,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漁業合作的政策研究,以及提供風險資金保障。一是加快研究“一帶一路”沿線國的海洋與漁業涉外投資政策研究。規避涉外投資可能帶來的政治與經濟不確定性風險,有序引導我國漁業“走出去”,實現“政策互通”。二是完善各類漁業“走出去”引導政策。在漁船升級改造走向深海水養殖、沿線國的海外水産養殖基地建設、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重要海洋漁港等設施建設上,給予財政政策傾向引導。三是建立“一帶一路”漁業合作風險保障機制。對於安全與風險較大國家,採取漁業合作風險保障機制,給予人身和財産的基本保障。四是充分發揮綜合性金融機構功能。推動綜合性多邊融資機構和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對海洋、漁業領域的投資項目傾斜,産業資本與金融服務配合,保障漁業“走出去”更順利,實現“資金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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