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料圖
原標題: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一帶一路”建設香港可承擔特別角色
回歸20年來,香港依託祖國、面向世界,“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功。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香港發展同內地發展緊密相連,支援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如今,從波瀾壯闊的“一帶一路”倡議,到粵港澳大灣區規劃,都為香港發展提供了寶貴機遇。
推進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建設
“十三五”規劃提出,支援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這為香港在法律服務方面的發展提供了強而有力的支援,並締造了新的機遇。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對此表示:“香港是國際金融和商貿中心,需要有很強的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服務的支援去做後盾。”
在未來,特區政府在此方面會開展許多工作。第一,要不斷改善法律配套,特別是仲裁條例、調解條例。第二,與機構合作人才培訓方面的工作。第三,做好宣傳工作。“亞洲方面,我們去過緬甸、新加坡、柬埔寨,歐洲的維也納,還有美國,去推介香港這方面的服務。我們覺得香港作為一個國際的城市,要人家知道‘一國兩制’的好處,要人家明白‘一國兩制’,了解香港和國家之間的關係,這樣對於加強外國人認識香港,或者我們怎樣可以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去發揮作為橋梁的角色,都是有正面的作用。”
共建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合作平臺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推進,粵港兩地在法律範疇內不斷增進交流和合作。2017年10月12日,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續簽《法律合作安排》,為兩地政府與法律及爭議解決專業人員提供有效的交流平臺。袁國強説:“在CEPA(即:《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補充協議)的框架之下,香港的律師在廣東省不同的地方開了律師事務所或者合夥聯營,也有香港的大律師受聘作為內地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顧問。”
最新的香港特區政府《施政報告》中提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合作平臺”,這將有利於廣東與香港、澳門的業界之間互通資訊、培訓人才和建立人才庫,為大灣區建設提供更好的法律“軟環境”。袁國強説:“在整個‘全球化’和‘走出去’的階段,一定要有合作,而合作要有規範性的機制。這個平臺無論是在法律界、仲裁界,在‘大灣區’有這個概念,在‘一帶一路’也有這個概念。當有不同的法律體系的時候,需要一個平臺來集中處理爭議。”
袁國強提到:“我們需要思考的是,整個大灣區的仲裁和法律服務或者爭議怎麼解決?如何優化大灣區的法治營商環境?比如説深圳的仲裁中心,它的發展和香港有很大關係。‘先行先試’這個概念在粵港發展上來説是一個善用的概念。我們認為這可以再進一步發展,符合兩地的利益,符合國家的利益,也讓我們更加配合國際的發展。”
配合“一帶一路”倡議 香港承擔特別的角色
袁國強表示,國際社會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充滿信心,同時香港是亞太區排名第一的國際仲裁中心,這意味著香港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可以承擔特別的角色。“香港法律界非常關注‘一帶一路’,也非常關注大灣區,特別在‘一帶一路’方面,香港法律界已經做了很多工作。‘一帶一路’一定要有國際化的視野,有國際化的服務。我們律政司會去不同的地方不斷地做推廣。”
他進一步提到,國際上做仲裁分為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兩種,例如,英國倫敦是世界上處理海事仲裁和航運仲裁最多的仲裁中心之一,而80%以上的海事仲裁是臨時仲裁,香港在這麼方面是優勢明顯。“特別是配合我們國家現在“一帶一路”倡議裏面的海上絲綢之路,這個航運上的發展非常重要。”
袁國強提到,當前美國和新加坡或者其他國家有些全球策略師,正研究一個新名詞叫做Super Globalization(超級全球化)。“當我們國家在全世界的經濟舞臺上影響力成倍數增長之後,我們需要思考,在國際貿易中‘遊戲規則’的參與程度是不是成正比?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法律服務國際化是必須的。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做我們的工作,希望發揮香港在這方面的優勢,做得到‘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