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升級版助力澳門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發佈時間:2017-12-22 10:10:10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郭鑫 等 | 責任編輯:

關鍵詞:CEPA,升級版,澳門,國家發展,一帶一路

 澳門回歸祖國18週年之際,作為CEPA升級版重要組成部分的“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終於簽訂。CEPA政策體系至此更加完備,開放力度進一步擴大,在“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速推進的新形勢下,有助於澳門更加深入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18年來,澳門經濟社會取得長足發展,城市競爭力不斷提升。這既來自特區政府和澳門廣大居民的攜手努力,也得益於中央政府給予的全方位支援措施,CEPA就是中央支援在經貿領域的重要體現。

CEPA全稱《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于2003年由商務部和澳門特區政府簽署,自2004年起正式實施。此後,雙方每年都簽訂補充協議,至2013年共簽訂了10份CEPA補充協議。

CEPA的實施,減少了內地與澳門在經貿交流中的體制性障礙,加速了相互間資本、貨物、人員等要素的更便利流動,提高了內地與澳門經濟交流合作的水準。內地對澳門製造業、服務業的全面開放,有利於澳門業界包括中小企業和專業人士開拓內地龐大市場,也為澳門經濟注入持續發展的動力,對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通過CEPA,目前已有1527項澳門貨物産品可享零關稅優惠出口內地;在服務貿易方面,則已惠及管理諮詢、會議及展覽、廣告、會計、法律、旅遊、銀行、保險等18個行業。

如今,隨著“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的簽署,CEPA涵蓋領域再度拓寬。

“兩項協議的簽訂,進一步提升了CEPA對外開放的水準,尤其提升了內地與澳門之間的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準。”澳門城市大學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葉桂平説。

此次簽訂的“CEPA投資協議”是一項全新的子協議。無論是協議文本中對投資的定義、對投資者的定義,還是市場準入方面採用“負面清單”的模式,都體現了投資協議高度的開放性。投資協議既兼顧內地與澳門投資者擴大經貿投資活動的需求,更從制度上把協議文本和法律制度進行了明晰的對接。

專家表示,協議既體現了內地對澳門投資者提供最為開放、優惠和便利的措施,也從機制和法律層面確保了內地對澳門投資者權益的高水準保障。

一方面,協議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優勢,體現了國家對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巨大支援。澳門作為特別行政區,投資者比其他外國的投資者而言可以擁有最優惠的措施、最優的條件進入內地,其權益得到國際水準的保護。另一方面,內地和澳門在同一國家之內,可以通過現有的多元機制為投資者提供保障,解決爭議。

澳門理工學院呂開顏博士説,“負面清單”的形式等於給了澳門企業一個最優惠的待遇,對於澳門的企業、年輕人來説,在內地的投資障礙就少了很多。遇到法律糾紛等問題,可以更加法制化、制度化的方式解決。這對澳門企業來説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

協議還考慮到金融審慎、環境措施的影響,確保投資活動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葉桂平説,兩份協議的制度性安排引領了貿易的新業態和新模式,並注重與國際規則的銜接。

葉桂平表示,投資協議對澳門採用“負面清單”開放方式、投資爭端協調處理等制度保障性安排,既有效貫徹了十九大報告精神和澳門特區基本法,也填補了相關領域的空白,將更為切合內地與澳門的需要。此外,如何深化澳門發揮“中葡平臺”作用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也是“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的重要內容,有關政策對提升澳門的國際競爭力大有裨益。

呂開顏説,現在已經進入網路經濟時代,內地市場潛力巨大,澳門企業應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用好中央政策措施,充分發揮聯繫葡語系國家平臺的作用,挖掘本身潛力,與內地企業合力“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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