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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模式

近日,省財政廳、安徽銀保監局、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五部門聯合印發《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了安徽省救助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機制,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實施細則》突出救助基金“扶危救急、公開透明、便捷高效”原則和“兜底”保障作用,明確具體管理責任,財政部門主管救助基金,實行省級統籌,並通過政府採購等方式確定具體的管理機構。在拓展救助範圍方面,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外,增加被保險機動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為救助對象;墊付搶救費用時限由3天延長至7天。便民服務方面,管理機構設立熱線電話,24小時值班;建立資訊系統,規範網上辦理;審核時限由5個工作日縮至3個工作日,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劃轉資金。

《實施細則》還完善了籌集機制,根據財政部會同銀保監會確定的從交強險保費中提取救助基金比例幅度,我省合理確定具體比例;新增救助基金籌集封頂機制,將地方財政臨時補助作為籌集來源之一。規範使用管理方面,管理機構向社會公開救助基金籌集、使用、追償、結余等資訊,救助基金實行專戶管理、單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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