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今年安徽省依法加快推進自建房屋立法,相繼出臺了《關於加強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構建起完整的自建房屋法律體系。其中,《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為全國省級層面首部關於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我省自建房屋總量大,部分房屋存在結構不合理、隨意加層、違規改造等安全隱患,特別是人員密集的“城中村”、城市郊區等區域問題突出。部分自建房屋安全責任人安全意識淡薄,年久失修、建造缺陷等危險房屋較多。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專門立法缺失,管理體系不健全,部門職責不明晰,管理工作存在滯後性、局限性,加強我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十分必要和迫切。
今年5月,我省在全國率先開展自建房屋立法,在6個月內先後出臺了《決定》《辦法》和《條例》,構建了我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此次立法聚焦現實問題,回應人民關切,緊扣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安全檢測鑒定”“安全隱患處置”“安全使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關鍵環節設置條款,立法實務精準,消除監管盲點短板,形成了一些具有開創性的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