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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印發三年行動計劃 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省政府近日印發《安徽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致力於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實現行政執法水準普遍提升,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

“紮實推進公共政策兌現和政府履約踐諾,堅持頂格傾聽、頂格協調、頂格推進……”記者在此次印發的《行動計劃》中看到,“行動計劃”對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舉措。

“《行動計劃》從法治政府建設最關鍵、最需要推進的重點工作入手,致力於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省司法廳副廳長張國安表示,我省將推廣蕪湖市試點經驗,在全省實施公共政策兌現和政府履約踐諾專項行動,建設公共政策兌現平臺和政府合同協議“全生命週期”監管平臺,推進涉企政策供給一鍵直達,形成公共政策兌現和政府履約踐諾常態化工作機制。

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需要政府厲行法治、講究誠信。張國安介紹,我省將開展行政機關履行給付義務情況全面清查和違法行政行為整治,加大執行攻堅力度,不得有權而任性、不得以權抗法、不得新官不理舊賬、不得敷衍拖延,依法穩妥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真正打造法治政府、誠信政府。

此外,將繼續保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提高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數量和比例。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重大生産安全事故、公共衛生安全等社會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原則上由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

為切實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省、市、縣三級行政復議體制。

針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問題,將進一步完善府院、府檢聯動工作機制,保障行刑銜接機制運作順暢,力求司法建議、檢察建議按期辦復率達到100%。以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案件為重點,持續推進執行集中攻堅,不斷提升合同執行效率、效果。

同時,健全政務誠信監測治理機制和政務失信記錄製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資訊,納入省公共信用資訊共用服務平臺,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全面深化行政執法改革

行政執法面廣量大,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群眾,直接關係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法治的信心。

“根據《行動計劃》部署,我省將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著力實現行政執法水準普遍提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張國安表示,具體來説,首先將持續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領域綜合執法改革,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動行政執法許可權和力量向基層延伸、下沉,著力解決“看得見的沒權管,有權管的看不見”問題。

同時,推行“綜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健全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推動各類行政執法業務全部納入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平臺。

為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行政執法中將廣泛運用説服教育、勸導示範、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審慎採取限産、停産、停業等應急管理措施,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為此,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實並拓寬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予處罰清單,對不涉及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生態環保等領域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實施容錯機制。

此外,為規範行政裁量權,將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建立省直相關部門基準裁量典型案例對照指導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制定、行使和監管。

“硬性指標”保障強力推進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行動計劃》為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實現率先突破規劃了美好前景,我省將如何保障如期完成確定的目標任務?

“《行動計劃》每項任務明確了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並提出硬性指標要求,使各項任務可量化、可考核、可衡量、可評價。”省司法廳廳長姜明表示,各地各部門要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擺在突出位置,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依法行政辦要建立常態化工作推進機制,定期調度、清單管理,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任務完成情況。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細化目標和措施,實行挂圖作戰,明確責任和時限。

為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地各部門要紮實開展全國及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對符合標準的對象以通報、命名、授牌等形式予以認定,並定期開展復評,建立健全年度報告、回訪抽查、摘牌退出等制度,實行“有進有出”動態管理,不斷提升創建品質,把示範地區(部門)和項目打造成法治政府建設的“金字招牌”。

推動落實需要強化考核。我省將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各級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強化法治督察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對法治建設責任不落實的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並從2022年起,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人民群眾法治政府建設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作為示範創建和法治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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