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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縣桃花潭鎮:“三個堅持”築牢鄉村振興組織保障

今年以來,涇縣桃花潭鎮以強化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為行動抓手,將組織振興作為鄉村振興的“第一工程”,堅決貫徹鄉村振興“11442”行動計劃,全力推動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與鄉村振興深度融合、一體推進,全力夯實鄉村振興組織保障。

堅持黨建引領,持續築牢鄉村組織振興“制度保障”。桃花潭鎮黨委堅持將強化責任落實、政治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基礎作為工作總基調,切實將黨建引領抓實抓牢,將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充分轉化為鄉村振興發展的強大勢能。一方面研究制定《桃花潭鎮“三比三提升”活動實施方案》,按照比工作實績、比重點工作、比作風效能為總體思路,不斷提升考核位次、提升工作水準、提升精神面貌,積極踐行“一改兩為五做到”,確保各項決策部署和重點攻堅任務落地見效。另一方面加大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持續推進各村黨組織標準化、規範化。以強化主責主業為切入點,聚焦堅強支部班子、加強黨員幹部管理、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為具體要求,制定《2022年桃花潭鎮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各村黨支部,逐個進行分析研判,通過建立整頓提升工作臺賬,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照提升標準,列出整改清單。並且從鄉鎮選派優秀幹部到軟弱渙散村擔任第一書記,在整頓期間通過定期專題研究分析,及時調整完善整頓措施,確保軟弱渙散村全面轉化提升。

堅持培訓教育,持續提升鄉村組織振興“隊伍建設”。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及省市縣工作會議精神,通過“抓重點”與“全覆蓋”相結合。一方面邀請市委黨校教授以《深刻領會“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為題,全面解讀了《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的重大意義、基本框架、主要內容,重點闡發其深刻內涵、創新觀點、核心要義,從而使大家更加深刻領會第三個歷史決議“兩個確立”對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決定性意義,在思想和行動上更加自覺、更加堅定地做到“兩個維護”。另一方面堅持“學與做”同頻,每週開設“會前一課”和“微講壇”,傳理論、講政策。圍繞隊伍建設,實施“雁陣”行動,通過建立“鏈式管理·導師幫帶”制度,為全鎮37名年輕幹部及後備幹部安排老支書和鄉村振興工作者進行導師幫帶。圍繞幹部隊伍綜合能力提升,開展鎮村幹部雙向挂職行動,結合崗位和工作需求,每個季度選定3-4名鎮村幹部進行雙向挂職。各支部依託“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深入開展黨性教育、政策法律教育、先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做到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學比趕超”的強大動力和自覺行動。

堅持五治融合,持續探索鄉村組織振興“基層自治”。明確以“搶抓機遇、等高對標、超越發展”為目標,深入推進以政治為引領、法治為保障、德治為教化、自治為核心、智治支撐的“五治融合”。一是發揮“政治”引領作用,突出支部帶領,充分發揮黨組織優勢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將支部建在田埂上,依託“主題黨日”,形成村支部牽頭,黨員包抓、技術員指導、服務農戶的新模式。二是強化法治保障作用,依託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村內網格員、志願者的作用,利用微信群及時掌握村內人員的防疫狀況、思想動態等,通過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協調處理各類信訪問題和矛盾糾紛。三是強化德治教化作用,依託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等陣地,常態化開展各類志願服務活動,通過黨員幹部和黨員志願者以“亮身份、亮服務、亮職責、亮承諾、亮實績”為工作機制,引導黨員做好本職工作、提升黨性修養、提高致富能力。將“我為群眾辦實事”“一老一小一困”關愛行動相結合,開展各類專題宣講80余次,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400多件。四是強化自治基礎作用,調動村民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積極落實村級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四議兩公開”工作機制和群眾代表會議等制度,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村級重大事項都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村級事務在陽光下運作。建立健全“一約四會+X”制度,成立“四會”組織和鄉賢參事會,村內的紅白喜事、矛盾糾紛等皆通過説事議事制度,由“四會”組織具體辦理。並定期召開鄉賢參事會,調動、發揮群眾力量和智慧,討論確定村裏的建設發展,將其打造成為群眾自己“説事、議事、主事、平事”重要載體。五是強化智治支撐作用,把“智慧化、智慧化、智力化”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目標,深化“網格化+智慧化”融合管理,以建立數字化社會服務管理體系為落腳點,全面完善各類平臺數據,為全鎮在科學決策指揮、精準防控風險、強化治安防控、服務社會治理等方面提供資訊化支撐。(文/湯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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