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支援服務企業科技研發,降低企業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成本,近日,安徽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1年度降低企業引進高科技人才成本獎勵工作的通知》,明確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含中央駐皖和省屬企業),可按屬地原則申請年度引進高科技人才獎勵,這也是安徽省連續五年開展該項政策激勵。
我省圍繞企業降本增效,積極爭創一流營商環境,多措並舉減輕實體經濟企業研發創新負擔。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降低企業引進高科技人才成本實施細則》,明確對企業引進科技人才年薪達50萬元以上,並在本省繳納個人所得稅、工作半年以上、經推薦和公示無異議的,市、縣(含市、區)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獎勵用人單位,專項用於企業科技研發。其中,獎勵資金由省財政承擔30%。對於符合條件的人才,在財政資金範圍內均予以獎勵,不設數量指標。
通過實施該項激勵政策,支援企業從省外或境外引進了一批從事科學研究、工程設計、技術開發、科技創業、科技服務、科技管理、科學普及等的科技人才,助推了一批引才成本高、人才層次高的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特別是在破解安徽省重點産業領域技術難題、促進産業升級、賦能安徽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科技創新策源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