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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縣“四項機制”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為深入推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風險化解和隱患整治,力爭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積“小安”為“大安”,促進長治久安,岳西縣建立四項機制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著力提昇平安岳西建設水準。

(圖由岳西縣婦聯授權發佈)

(圖由岳西縣婦聯授權發佈)

建立矛盾糾紛等級評估制。針對摸底排查情況快速介入,加強分析研判,建立婚姻家庭情感矛盾糾紛風險等級評估制度。按照可化解、可穩控、可能激化三個層面將矛盾糾紛隱患劃分“輕、中、重”三個等級。

建立矛盾糾紛定期回訪制。定期對重點人員進行入戶訪、電話訪、鄰里訪,及時發現、掌握因感情糾紛引發的不安定因素,全力做好預警防範、疏導化解工作。特別是對一些性格較為孤僻、人格存在缺陷、行為反常的危險人員,通過心理疏導等方式幫助其走出心理困境,打消其鋌而走險念頭;對調解無效、揚言採取極端行為的重點對象,要積極採取到府調處、現場調處、家庭調處等工作方法,持續做好跟蹤、回訪工作,解決矛盾根源問題,消除極案事件隱患。

建立一週一會商制。由分管領導牽頭,定期與綜治、婦聯、公安、司法、民政等單位會商,通報分析研判,共商方法、合力落實針對性調處措施。對婚姻家庭情感矛盾糾紛風險高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黨委政府牽頭、職能部門配合、雙方當事人有效的社會關係人共同參與,制定具體措施,有效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激化,確保“民不轉刑、刑不轉命”。

建立部門聯動制。整合部門調解資源,加大婚姻家庭調解員隊伍建設,組建一支由政法委員、婦聯幹部,法官、律師、司法助理員、人民陪審員等具有較強的司法實踐能力及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經驗的調解隊伍。組織社區工作者、平安志願者、“新鄉賢”“兩代表一委員”“五老人員”等社會力量,發揮好他們的人緣、地緣優勢,及時發現和調處婚姻家庭糾紛。發揮法律援助工作站、婚姻家庭調解工作室、婦女議事會、執委工作室等陣地作用,加強面向農村的法律諮詢、法律援助、暢通群眾利益訴求,促進家庭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發生。(文:楊建、岳西縣婦聯,圖由岳西縣婦聯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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