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醫療保障局印發 《安徽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啟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計劃在2023年基本實現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統籌地區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病種、醫保基金。
DRG付費和DIP付費都是“打包付費”的一種形式。其中,DRG付費,是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將疾病按照嚴重程度、治療方法複雜程度、治療成本不同,劃分為不同的組,醫保以組為單位分別定價打包支付。DIP付費,即按病種分值付費,利用大數據將疾病按照“診斷+治療方式”組合作為付費單位。
方案明確,2022年底,全省17個統籌地區全面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實現統籌地區全覆蓋;2023年底,所有統籌地區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2024年底,基本建立安徽省統一、上下聯動、內外協同、標準規範、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新機制。
根據方案,相比國家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安徽省結合三年試點改革情況,將相關要求提前至2023年,2024年進行鞏固完善。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項系統、全面、複雜的深入性改革,與醫保領域的其他改革均有著密切的聯繫。方案提出,將依託省醫保研究院等高校智庫、國家及省級DRG/DIP專家等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效果評估,充分運用研究成果,結合各地改革經驗,指導各地完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政策。同時,結合省級統籌,研究探索在DRG/DIP中選擇一種支付方式深入推進。
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改革將充分發揮醫保支付在規範醫療服務行為、調節醫療資源配置中的杠桿作用,激發醫療機構控製成本、合理收治和轉診患者的內生動力,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實保障廣大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