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省自然資源廳、省鄉村振興局、省農業農村廳介紹《關於盤活農村土地資源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措施》有關情況。《政策措施》已經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正式印發,包括“優化農村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完善農村建設用地保障機制”等5個方面16條支援政策,充分發揮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作用,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政策措施》包括5個方面內容,分別是優化農村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完善農村建設用地保障機制、紮實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修複利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強化耕地保護補償激勵。
“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是三條底線。”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郜紅建表示,《政策措施》起草的總體考慮是,在堅持三條底線前提下,統籌考慮鄉村振興涉及農業農村方方面面和我省農村土地資源現狀,“吃幹榨凈”各項政策,持續盤活優化農村土地資源。
郜紅建介紹,《政策措施》有三大政策創新點,分別是完善了過渡期的規劃用地政策、釋放了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紅利、建立了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
具體而言,《政策措施》明確,在國土空間規劃批准實施前,對暫時沒有編制規劃的村莊,在不佔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前提下,可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美麗鄉村規劃等進行建設;基礎設施、公益性設施及村民住宅用地確需佔有條件建設區土地的,在不超過建設用地規模前提下,市、縣政府承諾項目用地佈局及規模納入正在編制的規劃期至2035年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後,按照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在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過程中可以調整永久基本農田佈局,並確保新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少於調整面積的5%,整治驗收後騰退的建設用地,在保障試點鄉鎮(村)農民安置、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等用地的前提下,重點用於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確有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可參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允許在省域範圍內流轉使用。
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對承擔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成效突出的責任主體給予補償激勵。
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省農業綜合開發局局長孔少林表示,農業農村用地需求不斷加大是大勢所趨,將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加強設施農業用地使用的常態化監管,建立設施農業用地審核備案動態管理制度,完善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機制,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