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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拆違有力度 控違有準度 執法有溫度

拆除居民區內違建

8月30日至31日,亳州路街道城管部門聯合社區對暢園新村46棟、53棟、58棟和59棟一樓院內的違法搭建進行拆除,兩日共計拆除違建18處面積約360平方米。

8月30日至31日,三孝口街道城管部門對天王巷小區2棟與廬江路127號的一樓院內違建進行拆除,兩處違建共拆除面積約140平方米。

8月31日,逍遙津街道城管部門對某宿舍院內一處居民自行搭建用於堆放雜物的違建進行拆除,拆除面積約4平方米。

8月31日,杏林街道城管部門對轄區內風荷苑小區以及杏林小區用於居住和存放雜物的違建進行拆除,共拆除違建5處面積約120平方米。

拆除經營性違建

8月31日上午,合肥高新區長寧大道某商業綜合體廣場上的一處經營性違法建設拆除完畢,拆除面積約120平方米。

長寧城管中隊隊員在調查中發現,商場管理公司擅自在該商場A區2號門旁搭建了一處2米多高的鋼架結構銷售展位,用於服裝展銷。中隊執法人員立即到府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在執法人員的宣傳動員下,商場管理方表示理解與配合,同意自行拆除違建,並承諾在今後的管理中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經過長達數月的反覆宣傳、耐心勸導,8月29日,肥西縣紫蓬鎮行政執法分所成功拆除紫蓬鎮森林大道徽安駕校內違建工棚,拆除面積約500平方米。

近日,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對九華山路省三建公司大門西側四間違建門面房進行拆除,拆除面積共約240平方米。

據悉,這四處違建存在時間已有十餘年,因其是旺鋪門面,且屬單位大院地塊,所以拆除難度較大。對此,街道城管部牽頭社區、省三建公司、租戶多次召開督辦、推進會,同時按照執法程式進行執法檢查和詢問調查,固定違建確鑿證據。在法律政策宣傳和執法推進的雙重壓力下,當事人最終同意拆除。

拆除樓頂違建

9月2日,蕪湖路街道城市管理部對省委黨校綜合樓樓頂違建進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積約400平方米。

該處違建被用於工作人員臨時居住,城管隊員多次到府對戶主進行政策宣講,並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最終得到違建方的理解和配合。拆除完畢後,城管隊員及時清運了建築垃圾。

拆除企業內違建

8月30日上午,高新區蜀麓中心城管隊員對高新區楊林路與玉蘭大道交口處某公司廠區內的一排違建廠房進行拆除,經過2天的拆除作業,1200平方米的違建被全部拆除完畢。

8月30日上午,高新區蜀麓中心城管隊員對高新區楊林路與玉蘭大道交口處某公司廠區內的一排違建廠房進行拆除,經過2天的拆除作業,1200平方米的違建被全部拆除完畢。

8月30日,肥西縣官亭鎮行政執法分局對團結工業園內安徽同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內違法搭建的30余間活動板房依法進行拆除,拆除總面積約1380平方米。

8月25日上午,肥西縣紫蓬工業園蓬二路合肥創輝機械加工有限公司將其違建工棚自行拆除完畢,拆除面積約100平方米。

該處違建工棚係彩鋼瓦結構,是紫蓬鎮行政執法分所在巡查時發現。執法分所隨即對該廠負責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限期內拆除違法建設。

8月28日,肥西縣桃花鎮行政執法分所拆除芙蓉路與書箱路交口向北約150米處的磚木結構違建,拆除面積約60平方米。

8月31日,桃花鎮行政執法分所拆除銘傳路與櫻花路交口東北角達益産業園內多處違建鋼構板房及集裝箱,拆除面積約2200平方米。

9月3日,包河經開區(駱崗街道)對大連路某電子廠內兩處違建鐵皮棚進行拆除,累計拆除面積950平方米。

據了解,兩處違建面積分別為800平方米、150平方米,主要用來堆放建築器材、設備。違建治理專班人員多次到府溝通協商,告知廠方廠房建設要按規劃實施,且符合環保、消防等各項要求。在專班人員多次溝通下,企業負責人終於認識到錯誤,並表示願意自行拆除違建。(圖文來源:合肥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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