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省司法廳起草的《安徽省紅色資源保護和傳承條例(草案初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初稿)》”)近日對外公佈,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條例草案初稿提出,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結合當地紅色資源特點,支援旅遊企業開發、推廣紅色旅遊線路、産品和服務,促進紅色資源傳承與旅遊融合發展。
《條例(草案初稿)》明確,紅色資源指五四運動以來,中國共産黨領導各族人民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時期所形成的具有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物質資源和精神資源,包括重要舊址、遺址、紀念設施或者場所等,重要檔案、文獻、手稿、聲像資料和實物等,重大事件和重要事跡等,有代表性的文學、藝術作品等,其他紅色資源。
《條例(草案初稿)》提出,縣級以上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紅色資源中文物的保護利用工作,與紅色資源保護和傳承相關的公共文化、旅遊服務等工作。深化長三角、大別山等區域紅色旅遊協同發展機制,培育高品位、有影響的紅色經典景區,推出鄂豫皖紅軍主題、蘇皖新四軍主題、蘇皖渡江戰役主題等跨區域紅色旅遊精品線路。
《條例(草案初稿)》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設立紅色資源保護和傳承專家委員會,對紅色資源認定和保護管理等事項提供諮詢、論證、評審等意見。安徽省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完善扶持措施,支援大別山等革命老區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和傳承工作,開展紅色教育,通過資源整合、産業鏈延伸等方式,發展紅色旅遊等産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