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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臺促進旅遊民宿發展指導意見

近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旅遊民宿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實現全省旅遊民宿從規模到品質的全面提升,力爭超過10000家,推出一批精品旅遊民宿,打造一批特色民宿集群,大幅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務水準。

《意見》提出,旅遊民宿是指利用閒置資源,經營用客房不超過4層、建築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為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産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開辦旅遊民宿要堅持規劃先行、規範有序,充分考慮環境承載能力和市場接受程度,科學、有序建設開發,注重延續歷史文脈、保持傳統風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複製。積極探索通過回購、租賃、置換、退出等模式,依法盤活閒置宅基地、閒置農房、村集體用房等資源;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自營、入股、聯營等方式,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旅遊民宿業。創新培育産品業態,加強主題客房、特色餐飲、健康養老、農事體驗、工藝研學、親子課程等産品開發,建設適應不同需求的旅遊民宿。

《意見》對開辦旅遊民宿的基本條件、治安管理和衛生安全條件、消防安全條件作出詳細規定。其中,利用閒置的文物古建築開辦旅遊民宿,應當按照文物的級別報相應的公佈機關審批同意後方可開設,不得改變文物古建築整體結構和風貌,確保文物整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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