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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開展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

近日,巢湖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從登記註冊、生産流通、網路交易等多個環節進行全面檢查。

該部門對登記註冊環節進行全面摸排,出動執法人員2155人次,摸清現有經營範圍、名稱中含有“長江江鮮”“巢湖湖鮮”“捕撈”“漁港”等字樣的餐飲單位和水産品加工銷售企業底數,妥善辦理不合規企業變更登記或登出登記手續,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把好市場準入關。變更、登出含“江鮮”“捕撈”等名稱的經營主體22家,撤除店招、店牌75個,整改餐單135份。

在生産流通環節重點督查,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檢查水産品加工企業18個次,水産品銷售企業及個體經營戶1216個次,水産品交易市場及農集貿市場等490個次,餐飲服務單位1542個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加強索證索票管理,嚴把進貨查驗關,禁止採購、加工、銷售在禁漁區非法捕撈的漁獲物,嚴防來源不明的水産品及製品混入生産流通環節。日前,該局對四個城區街道開展為期一週的專項稽查行動,沒收包括白魚、白米蝦在內的非法漁獲物151.8斤,立案5起,此項工作仍在進行中。

在網路交易環節,該局加強電商平臺行為監管,督促屬地電商平臺將禁限售目錄納入平臺禁售商品服務名錄和違禁詞庫。對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資訊及時採取下架(刪除、遮罩)資訊、終止平臺服務等措施,對可能涉及線下實體違法行為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處置,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處理情況。截至目前,監測電商平臺(網站)688個次,督促下架(刪除、遮罩)交易資訊6條。

此外,張貼發放宣傳資料2015份,嚴禁發佈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凡屬於依法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一律禁止發佈廣告。對廣告監測中發現的相關違法廣告線索,第一時間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查處理。對經營者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巢湖野生魚”“野生湖鮮”等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發佈違法廣告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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