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屬於非正常損失,增值稅上允許繼續抵扣進項稅額,所得稅上允許稅前扣除。”今年洪災中,不少企業遭受損失,為扶持企業做好災後重建,7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發佈《遭遇自然災害適用稅收優惠政策服務工作指引》。
入梅以來,安徽省出現多輪強降雨,持續時間長,降雨強度大,汛情發展快,險情出現多,災害損失重。 《工作指引》適用於因自然災害受損可獲相應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支援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多稅種減免優惠政策、稅收便利化服務措施等3類24項37條措施。
“加快推進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産,是當前一項艱巨任務。稅務部門堅持主動服務、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務求實效。”省稅務局副局長李傑生介紹,《工作指引》實施後,省稅務局將加大宣傳力度,創新輔導方式,對重點受災企業逐一登記造冊、逐一了解訴求、逐一輔導政策,優先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優先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優先核準延期繳納稅款,依法給予最大限度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