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莒縣縣委編辦圍繞市縣“突破莒縣”戰略部署,找準“活旅”突破口,充分發揮機構編制支援保障作用,統籌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做好“串珠成鏈”文章,為爭創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注入新活力。
堅持全域佈局,實現文旅整體聯動“一體化”
縣直層面,為強化統籌協調、整合部門優勢資源,成立縣委旅遊發展委員會,將與文化旅遊發展關聯度較高的15個部門作為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文化旅遊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項目建設,協調解決文旅産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
鎮街層面,依託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動基層文旅發展與鄉村振興同頻共振,在全縣20處鄉鎮(街道)設立文化體育旅遊服務中心,明確由其承擔文化、體育、旅遊等方面的服務工作,趟出“一鎮一業”、錯位集群發展的鄉村文化旅遊新路子。
完善機構設置,實現文旅融合發展“多元化”
助力“文旅+紅色傳承”。著眼紅色歷史、綠色生態等優秀文旅資源的開發利用,設立莒縣老黨員紅色群落展覽中心,具體承擔挖掘宣傳老黨員紅色群落革命傳統文化等職責,機構運作成效明顯。
助力“文旅+融合發展”。整合莒州博物館、莒文化研究院等莒文化研究保護資源,加強莒國古城“龍頭”牽引作用,探索優化縣文化旅遊發展服務中心(浮來山風景區管理服務中心)職責,推動浮來山風景區發展提檔升級,實現縣域文旅資源融合發展。
加強執法監管,實現文旅行業管理“規範化”
探索構建文旅綜合行政執法新模式。因地制宜推動反向式派駐執法,從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抽調精幹力量,組建文化旅遊市場執法中隊,將其反向派駐到縣文旅局,依法行使旅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共承擔行政處罰267項、行政強制5項。
築牢“龍頭”文旅産業執法保障體系。在莒國古城單獨設立古城執法中隊,專門負責莒國古城轄區範圍內行政執法工作,全面高效推動文化旅遊行業發展履職盡責。去年以來,共清理景區附近流動商販450余起,取締景區內及景區停車場附近佔道經營、店外擺放230余起,處理古城景區投訴件50余起,有效為莒國古城“吸粉”“圈粉”解決了後顧之憂。(徐善傑 程丹)
(責任編輯: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