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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生態文明建設應有之義

發佈時間:2018-07-24 08:42:35 | 來源:中國環境報 | 作者:常紀文 | 責任編輯:曹川川

國家方略的制定與實施必須基於社會的主要矛盾。矛盾定位如不符合實際,行動戰略及其部署就會出現偏差。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以來,中國共産黨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社會矛盾定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一直沿用至今。

近年來,嚴峻的霧霾和水污染問題已經演變成突出的社會問題,一些地區的環境容量已經相當緊張,環境安全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資源緊缺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短板,人民群眾改善環境品質的期盼日益強烈。在這個背景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綠水青山也是金山銀山逐漸成為社會共識,黨中央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等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舉措。可以説,資源和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

十九大報告正視了上述重大的社會現實問題,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形成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新形勢下我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社會矛盾的一個綜合判斷。

在此基礎上,報告進一步指出:“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同時,我國社會生産力水準總體上顯著提高,社會生産能力在很多方面進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問題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這已經成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這一重大論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一是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括人民對生態環境美好的期盼;二是環境問題的出現原因根本上還是發展不均衡和不充分;三是環境問題的解決還是要靠均衡發展和充分發展來解決。十九大報告對環境問題的現狀、産生原因及其解決路徑的重大判斷,對我國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厘清了社會的主要矛盾,十九大報告把“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納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納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將環境問題的解決納入了黨的戰略發展目標。

針對人民需要,十九大報告提出“永遠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針對國家發展,十九大報告提出“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鬥”。無論是美好生活還是美麗中國,都包括了對美好生態環境的考量。可見,美好生活的嚮往和美麗國家的建設已經成為全黨和全社會的共識,成為社會各界共同奮鬥的目標。

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十九大報告不僅提出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並拿出專門篇幅闡述“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對未來五年的工作任務,作出了推進綠色發展、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等行動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自然生態保衛戰,久久為功,為保護生態環境作出我們這代人的努力。

只有定好位,把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資源緊缺納入社會的主要矛盾,成為全國上下著力解決的主要問題,生態文明的建設和改革工作才能得到全面的部署和推進。為此,在新的奮鬥目標指引下,下一步,有必要讓這一主要社會矛盾的判斷進入黨章、憲法、法律、政策,成為社會各界的共同遵循。只有這樣,才能通過高品質、有效益的發展,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實現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分兩步走在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