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週知,高速上車輛發生故障時,應將車移動至應急車道,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後方150米外放置警示牌。但近日,一司機在浙江省交通集團諸永高速公路上,竟隨意找了件衣服“物盡其用”,充當起警示牌,令人啼笑皆非。
一大貨車在途經諸永高速杭向K166+800位置時拋錨。永嘉縣融媒體中心供圖
根據監控畫面顯示,11月4日下午2時30分許,一大貨車在途經諸永高速杭向K166+800位置時突然拋錨,停在了主線上,往來車輛紛紛避讓。1分鐘後,貨車司機拿著車上的黃色衣服便下車進入了硬路肩上,後將衣服放在空中甩了起來,目測是將衣服作為三角警示牌,警示後方車輛。見狀,監控員火速聯繫就近駐點力量前往現場處置,同時根據車輛車牌聯繫到大貨車司機,要求其切勿在現場持續做危險動作,快速將人撤離以確保自身安全。隨後,高速輪胎車輛抵達現場,對現場進行了安全預警,後快速將故障車輛拖離現場。
經過簡單溝通了解,大貨車司機表示自己從溫州往杭州運貨,車子在行駛過程中突發異響,後便熄火停滯,再也無法啟動,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但因車內未放置安全三角牌,司機表示為了“安全”起見,看到顯眼的反光背心便充當下三角牌,才有了剛甩衣服的一幕。工作人員對於其危險行為進行了批評,向其講解了在高速公路上停車不設置警示標誌的危害性,並提醒其今後開車上高速前一定要檢查好車子各方面的狀況,避免因車輛發生故障引發交通事故。隨後司機被移交至高速交警方面,面臨的將是扣3分,罰款200元的懲罰。
浙江省交通集團溫馨提示:駕車出行前要對車輛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油路、電路系統,隨車配備三角警示牌、滅火器等,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或故障時,請牢記“九字警句”: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永嘉縣融媒體中心 汪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