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一流營商環境 溫州法院積極探索破産制度改革

時間:2022-03-31 16:36:05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鄭淑珍

推動資不抵債且無力生還的“僵屍企業”依法退出市場,助力尚存優質資産的企業破繭重生,強力保障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近年來,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秉持破産審判常態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理念,健全完善內部審判機制,優化破産審判外部環境,率先堅定推行“市場化導向、差異化處置、專業化審理、機制化推進、數字化變革”的破産審判新路子。為展現溫州法院破産審判工作情況,3月31日上午,溫州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黨組成員、副院長林錫銘發佈了《溫州法院破産審判白皮書》,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陳成榮介紹《關於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的實施意見(二)》(下稱“《實施意見(二)》”)的出臺背景及相關情況,溫州破産法庭庭長方飛潮公佈2021年度溫州法院破産審判典型案例及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典型案例。

據林錫銘介紹,2017-2021年,溫州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破産申請審查案件4203件。其中,立案啟動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程式268件,涉及案件1414件、標的額20.1億元,結案174件,含47件成功清理辦結,免除債務6675.91萬元。莊吉集團合併重整案入選全國法院十大破産典型案例,海運集團破産清算、河田集團預重整轉重整、盛豐塑膠破産和解等案件入選全省十大破産案例。“辦理破産”指標在2021年全國營商環境評價中排名第八位,溫州作為“辦理破産”指標唯一城市在全國優化營商環境經驗交流現場會上作典型發言。

溫州法院主動對標一流營商環境,通過設立溫州破産法庭,繁簡分流、簡案快審,推行立審執破一體化和網路化審理、網路化處置破産財産等方式健全完善破産審理機制。同時,積極搭建府院聯動平臺,探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預重整機制,創設公職管理人制度,優化重整企業信用管理,不斷鞏固優化破産審理外部環境,助推溫州“兩個健康”先行區創建。

“本次發佈的《實施意見(二)》,是繼2019年8月13日出臺的《關於個人債務集中清理的實施意見(試行)》、全面啟動個人債務集中清理試點後,破産制度改革探索的又一溫州智慧”,陳成榮介紹該意見著重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程式啟動難、清理方案表決難、信用修復難等問題,在啟動程式、強化財産調查、清理方案的表決與實施、個人債務重整、規範結案、行為限制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實施意見(二)》明確,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配合執行的被執行人,實行終本結案前置個債清理談話告知,引導激勵當事人主動申請啟動個債清理程式;明確債權人也可以申請啟動個債清理,擴大申請人範圍;明確對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債務,且喪失勞動能力的債務人,依職權啟動個債清理程式;增加引入律師、公證參與個債清理中的調查工作,在必要時還可以適用懸賞執行手段;提出清理方案分類表決、實施機制,並推行“雙重多數決”方式,明確債權人會議可以另行決議確定表決規則;通過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債務人進行信用評估,與評估合格的債務人簽訂融資合同,形成以融資款項清償債務的重整方案;針對部分連帶債務的清理,明確債權人在表決同意清償方案時,可以就連帶債務人應承擔份額範圍內的剩餘債務,保留向其他債務人主張的權利;明確援引適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指引(試行)》中有關考察期、行為限制的做法,適當放寬出行交通工具限制,為個債清理債務人必要的生産經營出行需要創造條件,為創業創新者解困鬆綁。

據方飛潮介紹,2021年溫州法院企業破産案件十大典型案例的選取突出了促進保障民生、司法服務大局、優化營商環境的價值導向。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十大典型案例的篩選則不限于成功清理的案件,旨在從多維度、多方面體現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的特點和自然人破産的社會意義,債務人種類更多面,清理結果更多樣,不僅有通過清理方案而清理成功的,也包括清理失敗的;案件的意義更豐富,有些體現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的清理價值,有些體現了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的誠信正向激勵價值,有些體現了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制度的誠信負面評價價值。

據悉,溫州破産法庭自設立以來,截至目前已經發佈了20個企業破産典型案例和16個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典型案例,旨在通過典型案例的宣傳,持續提升溫州破産審判水準,助力優化營商環境。自然人破産制度是債權人更深入了解債務人財産情況、更充分實現知情權、參與權的“綠色通道”,也是債務人誠信與否的試金石。(鄭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