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溫州市紀委市監委了解到的資訊,為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溫州市將建立主體責任履行情況“三告知”制度,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建立並實行‘三告知’制度,是對標‘重要窗口’建設、加強主體責任落實監督、推動管黨治黨向縱深發展作出的一項制度安排。”據市紀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透露,“三告知”,就是對在落實主體責任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市紀委市監委各部門和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應依據責任歸屬,按程式批准後告知相關單位黨委(黨組)、分管聯繫市領導、行業主管部門。納入“三告知”範圍的問題包括——
政治引領相關問題,重點是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嚴格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專項督查意見,打好打贏決勝全面小康三大攻堅戰等方面的問題;
服務中心相關問題,重點是服務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推動統籌打贏“兩戰”、建設高水準創新型城市、打造全國民營經濟示範城市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方面的問題;
正風肅紀相關問題,重點是在各項專項整治中,以及對重要節慶、重點崗位的專項督查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方面的問題;
考核檢查相關問題,重點是在主體責任報告評議、政治生態狀況評估、“一崗雙責”落實等紀檢監察機關日常考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市紀委市監委要求,“被告知”單位黨委(黨組)要進一步壓緊壓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要紮實履行“一崗雙責”,行業主管職能部門要積極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齊抓共管、從嚴從快抓好有關管黨治黨問題整改。市紀委市監委各部門和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三告知”工作的過程管理,做到“項目化”啟動、“清單式”推進、“銷賬式”辦結,常態化開展主體責任履行情況監督反饋工作,確保主體責任履行情況“三告知”制度取得實效。(景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