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加快推進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 破解小區治理難題
今年4月20日起,《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運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施行,在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或未能選舉産生業主委員會等情形下可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可作為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的臨時性機構,協調解決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維護小區居民合法權益。
《辦法》施行6個多月來,南寧市的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工作進展如何?有哪些新亮點和新舉措?記者從南寧市住建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已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958個,新組建的物業管理委員會充分發揮管理和組織優勢,健全業主、物業、社區等多方參與的協商共治機制,成為破解小區治理難題的“金鑰匙”。
破解業主委員會缺位難題
物業服務品質不到位、業主權益難保障,業主委員會成立難、發揮作用不理想等,是近年來物業管理中的痛點問題,也是群眾投訴的熱點問題。一些“三無”(無主管單位、無居民自治組織、無物業服務企業)小區管理問題尤為突出,大多數處於“脫管、失管、棄管”狀態,成為城市基層治理中最難啃的“骨頭”。
“物業管理委員會可破解業主委員會缺位的難題。”南寧市住建局物業科科長田軼介紹,物業管理委員會是在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或者成立不了業主委員會等情形下成立的,是代行業主委員會部分職責、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履行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職責、推動符合條件的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産生業主委員會的臨時性機構,是對業主委員會的有效補位,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或無法履行職責時,物業管理委員會能夠代行業主委員會的相關職責,確保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破解公共收益失管難題
小區公共收益從哪來、花到哪去?要讓業主對公共收益心中有數,不僅要解決資金有賬戶存放的問題,更要實現公共收益在陽光下運作。
物業管理委員會通過明確管理主體與職責、規範賬務管理、加強監督與審計、完善公示制度以及提升業主參與度與自治能力等措施,有效解決小區公共收益管理難題,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湖濱廣場小區是南寧市物業管理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重點小區之一,是廣西首個刻製物業管理委員會印章,並成功以物業管理委員會名義開設銀行賬戶的小區,為其他未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及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但尚未開設公共收益賬戶的小區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有助於讓業主成為監督公共收益的主體,真正做到收益受業主監督、成果由業主共用。
破解小區和諧發展難題
沒有自治組織的小區,業主猶如一盤散沙,難以形成合力,在維護小區公共利益時,業主在物業公司面前往往容易失去話語權。由此,業主與業主、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糾紛頻發,成為影響社區和諧穩定的一個不利因素。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物業管理委員會的規範運作健全完善了社會治理體系,有利於協調小區內的多方力量,化解業主與業主、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糾紛,促進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高效、有序、理性地參與小區治理。
田軼告訴記者,從今年8月20日起,南寧市將用不少於100天的時間集中攻堅,全面提高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率及黨組織覆蓋率,確保實現全市70%以上的居民小區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
“將物業管理委員會建起來只是第一步,如何建好物業管理委員會,讓其真正發揮作用是接下來需要探索的一大難題。”田軼説,南寧市住建局將進一步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運作的業務培訓和交流,明確職責邊界和運作規則,幫助新成立的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走上正軌,為居民辦好事、解難題。(記者 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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