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推進交通運輸大規模設備更新更新 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每輛車補貼8萬元
記者近日從相關部門獲悉,廣西正在推動交通運輸大規模設備更新換代工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已聯合多部門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實施細則》《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廣西推進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在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方面,對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報廢並新購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貨車,分檔予以補貼。已獲得中央其他資金渠道支援的車輛不納入本次補貼資金支援範圍。補貼實施期限為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在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方面,明確對2016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城市公交車車輛淘汰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車輛全套動力電池更換,給予定額補貼,補貼實施期限為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同時,明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補貼8萬元,並對更新為低地板及低入口車型予以適當傾斜,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2萬元;更換動力電池補貼標準為每輛車補貼4.2萬元。
在推進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方面,明確自2024年8月2日至2028年12月31日,對在國內沿海或內河依法從事運輸的廣西籍老舊營運船舶和經營性的鄉、鎮客運渡船報廢更新給予資金補貼;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老舊營運船舶,其中沿海貨運船舶船齡在20年以上30年以下,客運船舶船齡在15年以上25年以下;內河貨運船舶船齡在15年以上30年以下,客運船舶船齡在10年以上25年以下的,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請船舶拆解補貼資金;新建燃油動力(含生物柴油動力)船舶以及新建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符合條件的,船舶所有人可以申請補貼資金。補貼標準方面,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按船舶類型、船齡和新建船舶動力類型等,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記者 阮曉瑩 黃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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