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為進一步激活南寧市存量住房(以下稱“二手住房”)和增量住房(以下稱“新建商品住房”)市場,支援群眾“以舊換新”改善性住房需求,激活二手住房市場,帶動新房市場銷售,優化南寧市房地産市場供需匹配,逐步形成住房一、二級市場聯動與梯次消費效應,助力南寧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南寧市房地産業協會、南寧市房地産仲介行業管理協會、南寧市邕有家平臺聯合開展南寧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活動面向所有計劃出售二手住房、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市民(以下稱“換房群眾”)。
此次活動涉及以下流程。換房群眾首先要進行報名與登記。房地産經紀機構(以下簡稱“經紀機構”)與換房群眾溝通置換需求,對其二手住房進行查證、驗房、實勘等,雙方簽訂“優先賣”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個人用戶也可自行在邕有家平臺挂售其名下二手住房,參與“以舊換新”活動。
其次,換房群眾選擇邕有家平臺“以舊換新”房源超市內的新房樓盤選定新房,與房地産開發企業(以下簡稱“房開企業”)簽訂“放心購”認購協議,約定二手住宅出售週期,並向新房項目交納新房意向認購金。
經紀機構引導二手住宅交易雙方進行交易資金監管,交易雙方自願放棄交易資金監管的,應當引導其閱簽放棄交易資金監管的共同聲明,並自行承擔交易過程中發生的資金風險。
二手住房售出後,邕有家平臺根據“放心購”認購協議約定監督換房群眾將新房首付款交納至房開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購房人新房按揭放款後,“以舊換新”交易完成。
若購房人的二手住房未在協議時間內出售,則房開企業履約退還新房意向認購金。若二手房出售後,業主不按認購協議約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視為違約,房開企業無需退還新房意向認購金。
除首批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房開企業、經紀機構外,南寧市房地産業協會、南寧市房地産仲介行業管理協會將繼續組織會員單位參與活動,不斷擴大“以舊換新”活動範圍。(記者 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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