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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落地影響幾何 南寧部分經營者已經亮證

發佈時間: 2019-01-07 |來源: 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 |作者: 梁靜 |責任編輯: 劉靜

  在電商平臺開網店不強制辦理營業執照,這一情形將成為過去式。今年1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近段時間來,南寧已有部分網店老闆諮詢相關辦證流程,工商部門也將積極為辦證提供便利,促進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

  現狀

  南寧電商超10萬家網路交易活躍

  2018年上半年南寧市網路商品交易統計數據

  轄區外平臺B店(用營業執照等證照登記的企業店)950家,佔

  0.94%

  98.19%

  轄區外平臺C店(個人營業執照登記的店)數量最多,有99748家

  轄區內網路交易平臺889家,佔

  0.87%

  轄區外平臺B店交易額為22.16億元

  45.57%

  轄區外平臺C店交易額多達26.36億元

  54.21%

  記者從南寧市工商局網監科了解到,在剛過去的2018年,全市網路商品交易市場活躍。

  僅2018年上半年,參與網路商品交易行為的市場主體數量就達到101587家,全市網路商品交易總額達48.63億元。

  另外,在2018年“雙11”當天,南寧市網路商品交易額達9.17億元。

  (廖健安/製圖)

  轄區內網路交易平臺交易額為0.11億元,佔全市總額的0.23%

  電商需依法辦理營業執照亮證經營

  新規

  南寧網路商品交易額蹭蹭往上升,網路商品交易主體數量也呈增長態勢,位居全區前列。《電子商務法》的實施,也牽動著眾多本地電子商務經營者的心。其中,如何界定是否需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讓部分電子商務經營者舉棋不定。

  據了解,目前南寧部分工商所已經接到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辦證諮詢。關於營業執照辦理,《電子商務法》第10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個人銷售自産農副産品、家庭手工業産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商家不僅要辦證,還需要在開展經營活動時亮證。《電子商務法》第15條、76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資訊、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資訊,不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等資訊,或者上述資訊的連結標誌。若未公示,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這意味著,除了一些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所有從事網上銷售的個人賣家,包括淘寶、京東、拼多多、亞馬遜等平臺網店賣家以及微商、代購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如若不登記,將面臨懲罰。在電商平臺開店不強制辦理營業執照,已成過去時。

  南寧部分電子商務經營者已經亮證

  調查

  新政出臺近一週,南寧電子商務經營者執行情況如何?昨日,記者在淘寶網上以“南寧”二字進行搜索,隨即跳出眾多南寧網店,其中銷售量較大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廣西以及南寧本地特産、旅遊産品兩大類。記者隨機進入多家店舖,發現月銷量較大的店舖均已按照要求公示營業執照。

  如,記者點擊進入一家專營袋裝老友粉的網店,通過店舖資訊公示欄,即可點擊進入企業資質查詢,輸入驗證碼即可看到店舖營業執照。該店舖營業執照辦理時間為2016年12月,經營者為廣西某傳媒公司。除了營業執照,該網店還公示了《食品經營許可證》。

  相對銷量大的網店,一些銷量較低的網店履行情況則比較差。如一家某服裝店聲稱辦有營業執照,但當記者提出想看一看時,對方就不理會了。另一家玩具店舖以老闆不在家、不了解情況為由,避開話題,有的店舖則直接不予回答。

  “網店辦理營業執照並不複雜。電子商務經營者可向電子商務平臺索要經營場所證明,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3個工作日內,即可領到營業執照。” 青秀區工商質監局仙葫所黃副所長介紹説。2018年,該所營業執照登記數量位居南寧城區前列。在該所已登記的2000張營業執照中,從事網際網路經營業務的約佔10%。近段時間來,陸續有網店業主前來諮詢辦證流程,但目前未見提出申請。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對於網路經營行為進行監管,早已不存在技術上的障礙。全國網路交易監管平臺系統廣西版已進行了8次升級,走在全國前列。通過這一系統,監管部門不僅能對網路上廣西轄區平臺、網店、獨立交易網站、企業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實時監控,還能對具體經營行為進行鎖定、跟蹤。因此,對於抱有僥倖心理,試圖逃避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最好積極主動辦理登記手續。

  電子商務經營者要辦證納稅

  經營者可向電子商務平臺索要經營場所證明。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3個工作日內即可領到營業執照。

  》》熱點答疑

  1.電子商務經營者如何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2018年12月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了電商法執行細則《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要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資訊,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

  ●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路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

  ●在一個以上電子商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要將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多個網路經營場所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允許將經常居住地登記為住所,個人住所所在地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其登記機關。

  ●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3個工作日內即可領到營業執照。

  2.網店營業執照與一般的工商營業執照有何不同?

  《意見》稱,以網路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僅可通過網際網路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於從事線下生産經營活動並應作出相關承諾。登記機關要在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後標注“(僅限于通過網際網路從事經營活動)”。

  3.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無需辦證,但多少算是“小額”?

  市民楊小姐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平日裏會利用下班後的閒散時間開展電商業務,十分關注《電子商務法》的相關實施細則。“每個月銷售額幾千塊,不算多,就當賺點零花錢。”楊小姐説,《電子商務法》中提出,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無需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多少才算是小額交易,她很疑惑。

  南寧市工商局網監科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對於“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界定還未明確,相關配套解釋將陸續出臺。有業內人士分析,多少算是小額,這可能會根據各省市的發展情況來定。對於一些發達地區,其額度起點可能會高,而對於一些經濟欠發達省份,交易額度起點可能會低一些。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除了根據交易金額,也不排除會根據交易頻次來認定。

  》》典型案例

  南寧一公司網站不許直接差評被罰5000元

  南寧某網路科技公司從2015年4月20日開始,在其網站的論壇上發佈“買家必讀”,聲稱:“如果對收到的産品感到不滿意,可聯繫賣家協商處理或退貨, 直接對産品中差評、內容不好的評語、複製或者抄襲他人的評價,管理員將遮罩買家賬號,直到買家與賣家聯繫協商處理修改評價後才能給予解封。”

  市工商局認為,儘管該公司並未從中獲得違法所得,但該內容限制了消費者自主選擇評價的權利,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12條有關規定,屬於使用的聲明中含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的行為。據此,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000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

  標榜“口碑排名第一”,一公司被罰2000元 

  南寧某食品有限公司從2018年1月16日起,陸續在其公眾微信號上發佈含有“官網註冊會員10萬量級,微信微網志粉絲10萬量級,百度糯米、大眾點評等知名網路平臺網路蛋糕品牌口碑排名第一”等引證內容的食品廣告,但沒有明確表示適用範圍和有效期限。

  南寧市工商局認為,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廣告法》第11條第2款“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範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的規定。據此,市工商局作出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罰款2000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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