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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會:開門立法 頒佈施行6件地方性法規

發佈時間: 2018-11-12 |來源: 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 |作者: 彭媛媛 |責任編輯: 沈曄

  回眸過去的2016年,監督、立法、履職、自身建設,這一個個關鍵詞詮釋著市人大常委會開拓創新、履職盡責的堅實足跡,同時也是一份“以民為本”盡職盡責的答卷。全年共頒佈施行地方性法規6件,審議5件,通過2件,開展立法調研6項;共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10項,開展執法檢查4項、專題詢問1項、專項工作評議1項;作出決議決定28項;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31人次。

  加強監督 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10項

  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共聽取和審議了專項工作報告10項。其中圍繞著“促改革”和“惠民生”加強監督,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業生産安排和春耕生産情況的報告,並作出決議;對關於建立環大明山旅遊帶區域合作機制議案的決定進行跟蹤督辦,推動“馬(山)上(林)大(明山)”養生休閒線路的提升。

  市人大常委會開展社會急救醫療工作專題詢問。通過一系列“組合拳”,南寧市院前急救醫療網點從原來的33個增加至40個。

  圍繞精準扶貧,開展專項工作評議、代表議案調查督辦和專題調研視察。針對産業扶貧、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23條,推動全市年度脫貧任務全面完成。

  開門立法 頒佈施行地方性法規6件

  判斷一部法規立得好不好,標準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務實、管用、有效。過去一年,市人大常委會共頒佈施行6件地方性法規。

  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頒佈施行的《南寧市西津國家濕地公園保護條例》,是廣西首部為保護單個濕地公園“量身定做”的地方性法規。

  去年頒佈施行的《南寧市水庫管理條例》,為水庫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開出了“藥方”。明確由財政分擔農村集體水庫的安全管理費用,承擔具有飲用水功能的集體水庫運作管理費用,511座集體水庫受益。這些法規的出臺,做到了“上合法、下合情”。

  履行職責 開展專題調研形成報告15份

  過去一年,市人大常委會以創新聯繫形式為重點,新形勢下的代表工作不斷得到改進,一組組數據訴説變化。

  2016年組織代表參加調研視察710人次,開展專題調研14個,形成調研報告15份。如在去年的代表年專題調研活動中,代表提出加大創新主體培育力度建議,2016年新增廣西創新型企業7家、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1家、自治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家。

  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加強對全市600個“人大代表之家”的指導,建立代表接待群眾平臺,密切了代表與選民的聯繫。

  去年以來,市人大代表圍繞全市社會經濟事業發展等方面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共提出議案8件,建議227件。截至目前,所有議案、建議均按規定如期答覆代表,代表對辦理結果表示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100%。

  自身建設 重點開展專題學習研討4次

  打鐵還需自身硬。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把加強自身建設作為常委會依法履職的前提和基礎。

  全年重點開展專題學習研討4次,徵求意見建議38條,進一步解決了黨員幹部在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辦公用房專項檢查、“三公”經費專項檢查和公車制度改革,把深入調研作為聯繫群眾、轉變作風的重要途徑,形成各類調研成果30多篇,作風建設進一步深化。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是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之年,共依法選舉産生新一屆市人大代表495名、縣區人大代表2852名、鄉鎮人大代表7798名,圓滿完成換屆選舉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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