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項目群眾説了算
——我市扶貧基礎設施項目加大群眾參與力度
“路修好後,孩子們坐上我的三輪車,10分鐘就能趕到學校。”上林縣西燕鎮雲桃村外六羊莊農民蘇漢臣,每天都用三輪車接送正在上小學的孩子。而在精準脫貧行動開始之前,他每天接送孩子走過的道路坑坑洼洼,每次走都要心驚膽戰。
近年來,上林縣轉變觀念,簡政放權,積極推進群眾參與式扶貧,實現了扶貧項目群眾説了算,讓扶貧真的扶到群眾的心坎裏。
曾經 “扶貧路”群眾並不買賬
“要致富,先修路”,在脫貧攻堅行動中,上林縣把實現群眾“出門有路,抬腳上車”作為重要突破口。但是為了群眾致富修的路,卻讓部分群眾並不買賬,這是為什麼?
原來,過去的扶貧民生項目層層審批,不僅低效,還因工程缺乏村民參與,品質難保證,傷了民心。
雲桃村支書黃祥勝回憶起一件小事,某村在硬化村屯道路時,施工方車輛不慎陷入泥坑,施工方請村民幫忙將車輛抬出來,卻沒有一個村民願意幫忙。“經過與村民交流,我們弄清了事情原委:個別施工單位在攬下工程後總想大賺一筆,在施工中偷工減料,引起群眾不滿。”黃祥勝回憶,當時就有群眾提出:“要是這些錢給我們來做,我們保證能做得更好。”
這句話給了上林縣扶貧工作啟發。當年,上林縣出臺《關於加快推進我縣涉農小微工程項目建設的實施方案》,將50萬元以下的小微工程項目交由群眾組織實施,讓群眾自行建設,自我監督,村、屯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品質明顯提高。
改變 扶貧項目群眾説了算
“自己修的路,寬度大都超過3.5米,路面厚度都在20釐米左右。其中雲留莊至雲桃小學的路段,路寬都超過了4.8米,道路品質過硬,正常使用至少5年內不用修補!”雲桃村委會幹部蘇光來指著村裏群眾修出來的道路説。
由“扶貧路”開始,上林縣全面實施農村小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一改由政府部門“自上而下、一包到底”的建設方式,推行“自下而上”的村民自建制,實現民主選擇項目、自主參與項目建設,建什麼、怎麼建、由誰建,主導權都掌握在群眾手中,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決策、籌資、建設、管護的積極性,既促進村民自治,又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保證工程品質。
上林縣扶貧辦副主任周芳英告訴記者,為確保真正實現扶貧項目群眾説了算,扶貧辦對項目報批等流程進行了梳理,規範和簡化了申報審批驗收流程,讓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速度加快。
據介紹,群眾上報的扶貧基礎設施項目真正落地要過“五道關”。即,經縣扶貧項目評審領導小組評審通過後,縣扶貧辦、財政局制定扶貧項目編制計劃,分別報至市扶貧辦、市財政局審核。屬50萬元以下的項目下達後,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為立項主體, 由村經聯社選出5至7名群眾代表,成立品質監督小組和理財小組,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項目啟動後,縣扶貧辦安排人員到各項目實施現場進行指導和監督,確保項目順利實施。項目竣工後,首先由項目所在村委會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扶貧項目驗收申請,再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經聯社自行驗收,形成書面報告報縣扶貧辦,最後由縣扶貧辦組織財政、發改、農林水利等部門進行縣級驗收。經縣級驗收合格的扶貧項目,由縣扶貧辦、財政局審核報賬材料,符合報賬要求的組織村委會進行項目資金報賬。
增效 提高支農資金投資效益
權力下放,不僅讓群眾做主提高實效,還大大提高了支農資金投資效益。
雲桃村雲留莊修路骨幹之一的韋榮堅説:“修路前後只用了1個月,花費30萬元,村民自己出義務工,扶貧資金全部用於建設材料,所以路基更厚實、路面比普通村道標準寬1米。”外六羊莊的村民則把修建通村路剩餘的資金與村集體收入整合起來,開展莊內道路硬化,莊內40戶人家門前都通了水泥路。
在村裏新修的水泥籃球場上運動的村民蘇著忠感慨地告訴記者:“自從扶貧項目下放後,我們自己動手修路、建籃球場、打水井,還搭起了文化戲臺,錢花得明明白白,施工品質更可靠。”
周芳英説,推進群眾參與式扶貧不僅實現項目由村民自選、自建、自管、自用,而且能更好地結合當地實際,就地取材,節約建設成本,落實管護責任,實現建設、使用與管理相統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增加農民收入。
兩年來,上林縣共投入扶貧資金4361萬元,完成貧困村50萬元以下屯級道路建設161條145.37 公里,獨立橋4座34千米,小型人飲工程5處,小型公共服務基礎設施1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