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閃”與“黃閃”
性質不一樣
為了避免駕駛員“闖黃”,有的地方啟用了讀秒信號燈,而南寧市啟用的則是“綠閃”。那麼“綠閃”與“黃閃”的性質一樣嗎?
記者昨日就此諮詢南寧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後得知,“綠閃”與“黃閃”的性質不一樣。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科一位負責人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該負責人説,“綠閃”起到提醒告知作用,讓廣大駕駛員知道該路口的信號燈馬上要轉換成紅燈,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要過路口。而“黃閃”則起到警示作用,警示駕駛員不要闖黃燈,闖黃燈危險。這兩者的性質不一樣。
另據媒體報道,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繼續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剎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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