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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川佑二:立法確保防公害 促成日本先進環保技術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2-14  內容來源: 中國網

日中産學官交流機構理事長清川佑二  中國網 寇萊昂攝影

    2013年12月13-15日,由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和日本日中産學官交流機構、南韓貿易協會共同主辦的“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民間高層論壇——東亞大氣污染治理與環保産業國際合作峰會在河北舉辦。本次峰會以“開放、合作與綠色亞洲”為主題,就中日韓三國在聯防治理大氣污染、合作開發環保産業、發展綠色經濟,共同推動東亞可持續發展等共同關心的問題和解決方案進行深入探討。“可持續發展的夢想——美麗亞洲和建造京津冀‘生態城市群’”專題論壇于14日9時至12時進行,中國網現場直播

    論壇上,日中産學官交流機構理事長清川佑二發表講話,分享了日本在治理環境污染方面的經驗。

    以下是演講文字實錄:

    清川佑二:大家好!我是來自日中産學官交流機構,我是理事長。今天我想跟大家介紹一下我們日本的經驗,剛才有中方三位嘉賓的發言,目前我們所面臨的嚴峻的局面以及即將要採取的措施,我聽了以後也深受感動。關於日本防治大氣污染公害的政策,在1970年迎來了一個巨大的轉捩點,我想集中五點介紹一下當時日本所採取的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從經濟的角度為大家介紹。

    第一,1970年召開了公害國會,從法律層面上,刪除了一條“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的條款。

    第二,企業的公害設備大幅投資。

    第三,政府也對企業採取這種公害防止的措施給予支援。

    第四,法院的一些判例對防止公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另外,社會機制也是對防止公害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清川佑二:首先,1970年的時候日本召集了公害國會,我也介紹了刪除了與經濟發展相協調的條款。70年代,我們有非常嚴重的大氣污染,還有光化學煙霧的污染。所以在老百姓當中,大家都出現了一個疑問,你的經濟發展究竟是為了誰?為了什麼。所以在這樣的形勢下,當時有一家報紙就刊發了連載報道“去他的國民生産總值”。這個報道見報之後,得到了全社會的關注,這樣公害就成為了一個政治課題,1970年舉行了公害國會。在具體的措施來看,公害對策基本法,裏面有一個條文是保護生活環境應與經濟的健康發展相協調,有這樣的一條明確條款,這一條在法律修訂的過程中就刪除了。在這一屆的國會上,重視防止公害成為了非常明確的政治姿態。

    當時在日本的整體經濟環境來看,老百姓很多還是希望通過經濟發展能夠擴大就業機會,能夠彌補收入的差距。正是大家都在求經濟發展的背景下提出我們還要防止公害的問題,所以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到企業可以説是官民並舉開展防止公害的問題。在所謂的公害國會之後,企業在防止公害設備投資方面有了明顯的增長,大家可以從這個表裏看到。1970年佔比5.3%,到了1975年的時候,到了近18%的比例。從1971年到1977年這幾年間,可以説對防止公害的投資有了集中的增長,1974年日本首次遭遇了負增長,然後企業的整體設備投資同比也是負增長的情況,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在積極地在防止公害設備方面有了很大的支出。

    清川佑二:當時在政府內部或者是經濟界也有人提出,需要對擴大設備投資加以政策引導,為了加強國際競爭力。當時我正好是在相關的工作職位上,當時對我來講非常為難,究竟是要增強國際競爭力去擴大投資還是要防止公害,其實是一個兩難的局面。但是,當時對防止公害設備投資也有效地防止了民間企業社會投資大幅下滑。一方面是防止公害設備投資,另一方面是研發方面的投資,這兩個投資,再加上為了應對石油危機所採取的節能的努力,共同成為了現在日本先進環保技術的基礎。

    在這個方面,政府也起到了很大的支援作用。首先,提高了防止公害人員的相關能力,如果只注重硬體投資,而沒有人員熟練操作防止公害設備的人,那是沒有效果的,所以我們從法律層面制定了公害防止管理制度,對相關的工廠企業,要求他們配備相應的具有專業人才的防止公害人員。

    另外,因為企業在那個時候面臨比較嚴峻的局面,國家也是從金融的層面加大了支援的力度,比如説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另外,還包括防止公害的補償措施。

    法院對案件的判例,也是對防止公害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1960年末的時候,有一系列非常重要的訴訟,也就是有四大公害訴訟。比如説四日市的大氣污染,判決結果是非常嚴厲的,同時也給日本全國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我的發言時間已經快到了,我想最後再説一句,企業是集中的採取防止公害,政府也給予了大力的支援。

    最終還是要看人,在這個過程當中,媒體,大眾傳媒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的發言時間到了,謝謝大家。

陳永傑: 我想對清川佑二先生提一個問題,他剛才介紹給我最深刻印象的一點是,日本在治理大氣污染上立法先行,最後還有一個案例是嚴懲。我想知道,在那之後,日本的企業是不是普遍不敢違法了?

清川佑二: 立法優先這一點,我想再進一步給大家解釋一下,為了防止公害的聲音越來越多,地方自治體,也就是日本的地方政府制定更嚴格的防止公害政策,國家的標準已經不能滿足地方的需求,需要制定更嚴格的制度、更嚴格的地方法規,所以出現了這樣的結果。這是因為國民在治理大氣污染的要求和聲音而採取的措施。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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