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水嘴産品不合格 標準軟綿綿何談鉛超標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8-13 內容來源: 東方網
據報道,近日,上海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對上海市生産和銷售的水嘴産品品質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總共68個批次的水嘴産品,有21個批次不合格。其中,有6個批次的産品鉛含量超標。
既是檢查,就涉及標準,不然,産品合格與否就失去了評判的依據。此次抽查,上海市質監局依據的是GB(國家標準)18145-2003《陶瓷片密封水嘴》、QB(企業標準)1334-2004《水嘴通用技術條件》、GB/T17219-1998《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等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要求。也就是説,那些不合格的産品未能滿足以上幾個標準的要求。但問題在於,無論GB 18145-2003還是QB 1334-2004,都只是國家推薦標準而非強制標準。對於這樣的標準,企業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
既然連必須執行的標準都沒有,又何以約束産品的鉛含量超標?當然了,這並非為不良企業辯護,而是想説明標準的重要性。要知道,一旦標準缺席,一切就只能依靠企業的良心。但事實早就證明,企業的良心根本就靠不住。要想企業生産出合格産品,就必須用嚴格的標準來約束企業。具體來説,只有跨過“標準” 這一個門檻,産品才有資格進入市場。但不幸的是,在許多領域,國內仍缺乏必要的標準。即使有,也是與國家標準相去甚遠。如此一來,即使權益受到侵犯,消費者也往往處於無法維權的尷尬境地。
比如,前不久網友發現,在日本銷售的曼秀雷敦公司旗下的滴眼液品牌樂敦不含防腐劑,而在中國銷售的卻含有防腐劑,而防腐劑會影響角膜上皮細胞的生長與修復。但當網友聲討曼秀雷敦公司時,該公司的回復讓人啞口無言:中國的國家標準規定,眼藥水中可以添加防腐劑。其實,也正因為國家標準太低,才使得部分跨國公司將中國作為“低劣産品”的銷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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