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把高溫當災害不只是氣象局的事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7-31 內容來源: 上海東方衛視
揚子晚報:把高溫當災害不只是氣象局的事
7月30日11時,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簽署重大氣象災害(高溫)級應急響應命令。這是中國氣象局今年首次啟動高溫應急響應。這也是高溫應急響應的最高級別(7月30日中國氣象局網站)。
多地近日出現極端高溫天氣,高溫覆蓋了中國19個省區市,達31.7萬平方公里。上海刷新140年記錄,杭州刷新60年記錄,湖南、浙江、北京、湖北、重慶、江蘇高溫覆蓋三分之一國土。中央氣象臺預計,未來10天江南、江淮以及重慶等地還有35攝氏度以上的高溫,華東等地日最高氣溫超過39攝氏度的區域也還在擴大。
把高溫當做災害來應對,這是央視在新聞中提出的一個概念。對此,我們舉雙手擁護。既然是“災害”,那麼,就需要動員社會的力量來全面進行抗擊和“救災”,因此僅僅氣象部門單兵作戰,肯定是不夠的。
從報道來看,中國氣象局這次啟動高溫級應急響應,只是針對全國氣象部門,即要求各單位嚴格按照職責,及時公佈高溫實況、準確發佈高溫預警、提醒公眾做好防範、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中國氣象局。如果説這與公眾有關的話,大概是“提醒公眾做好防範”。
但在筆者看來,應對高溫天氣不能是一個部門的“戰鬥”,不能是一個部門進入某種應急狀態,而應該是多個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同時進入“應戰”狀態。比如,高溫天氣對於電力企業而言,電力供應、供電安全面臨考驗。對農業部門來説,則要應對“高溫逼熟”等問題。對醫院而言,也會因為高溫天氣下相關病患發病增多而採取不同的應對。
無論何時,人的生命安全要放在第一位。對那些在炎炎夏日裏頂著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們,相關監管部門要多一份關注,要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確保政策利好落到實處。在這個酷熱時段裏,一定要採取一些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比如調整作業時間,減少勞動強度,採取必要的停工設施,包括配備必要的藥物等等,切莫讓勞動者中暑傷亡的悲劇重現。儘管不少地方氣象部門已經與電力、農業等部門建立了聯動機制,但從各種“高溫事件”頻發來看,説明部門之間的聯動機制還需要升級。尤其是,與公民權利保障的有關部門,是否與氣象等部門建立了科學的聯動機制,還值得質疑和追問,因為權利保障在現實中還得不到應有重視。
以杭州為例,7月24日,杭州一家保潔公司74歲的保潔員下午3點出門掃馬路,4點半收工後倒地猝死;7月28日,杭州一建築工地下午2點開工,一名男工昏迷倒地,疑似誘發顱內出血。在已經發生死傷的情況下,浙江省人社廳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再比如,有報道稱目前20省份發了高溫補貼,但在很多地方,高溫補貼少得可憐。比如,某省規定每天的高溫補貼是8元錢,這項政策已經維持6年不變。對於高溫下作業的人群來説,實在是太少了,連買水喝都不夠。而且,還有很多單位拒發高溫補貼。另外,有的地方有規定不執行,而有的地方缺乏發放標準。
持續高溫預警民生保障也當“升溫”。各地政府部門要積極加大民生保障,提高公眾的災害認識,儘量地減少一些戶外活動。還要開放更多公共空間。如啟動社區納涼點,主動向弱勢群體伸出關愛之手、援助之手,為市民提供更多休閒避暑場所,比如大的體育館或者説一些其他的學校內的體育館等等,讓人們可以去納涼,同時加大食品安全管理的檢查力度,嚴防嚴查有毒變質食品,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證市民安然度過這個極端的夏季。
筆者還注意到,儘管我們有高溫預警機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但只能是發佈與傳播預警信號,相關部門和企業是否嚴格按照高溫預警信號保障公民權利,還是一個大大的問號。筆者以為,高溫下的聯動不能是散亂狀態,也需要更權威的機構來牽頭和監督。
責任編輯: 劉穎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