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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廣州戶口簿不再標已婚離婚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7-12  內容來源: 上海東方衛視

京華時報:廣州戶口簿不再標已婚離婚

 

    從本週開始,廣州市民在辦理結婚或者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部門將不再在居民戶口簿上加蓋“已婚”或“離婚”印章。有人認為,這一做法加大了騙婚、重婚的隱患。

  據廣州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地婚姻登記機關過去會在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狀況”一欄加蓋“已婚”“離婚”印章,是沿用多年的老辦法。我國居民戶口簿注意事項第三條中明確規定,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如居民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民政部門還表示,“並不是不再蓋章就查無實據了,遇到結婚、買房、貸款等情況需要證明婚姻登記情況,都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來辦理。”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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