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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原副校長陳昭方
清華大學的老校長梅貽琦早就説過這樣的一句話,大學者是大師,而不是大樓,而對於今天的武漢大學來説,大師、大樓都有了,還出現了一個新的東西,就是大盜,而這個大盜不是別人,是學校監守自盜的,曾經的常務副校長陳昭方,今天上午對這個案件的審理開始了。
另據新華網武漢12月14日電(記者 李鵬翔)14日,備受關注的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涉嫌受賄一案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其收受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05.5725萬元。
8時40分,陳昭方在法警的押送下進入法庭。剛剛60歲的陳昭方出生於湖北省京山縣農民家庭,在武漢大學就學、任教,又先後擔任武漢大學經濟學院黨委書記、武漢大學總會計師、副校長、常務副校長等職務,多年分管學校經濟工作。
據荊州市檢察院指控,陳昭方于1999年至2009年在擔任武漢大學副校長、常務副校長期間,利用分管後勤、基建、財務等工作的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賄賂157.9萬元人民幣、1.6萬美元、價值34.6725萬元人民幣的別克商務車一輛和價值2000元人民幣的購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05.5725萬元。
當天的庭審,除審判長中途宣佈休庭3分鐘外,連續進行了近7個小時。控辯雙方圍繞證據合法性、涉嫌受賄事實的認定等關鍵問題發表了充分的意見。
陳昭方對檢方指控的事實拒不承認,辯稱相關受賄事實或子虛烏有,或屬禮尚往來,或屬合理薪酬,其辯護律師也為其進行了無罪辯護。對此,公訴人依據所掌握的大量事實、證據以及有關的法律,予以駁回。
15時許,審判長宣佈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