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記者從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獲悉,《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評定分離管理辦法(試行)》已出臺施行,將有利於進一步保障招標人自主權,優化營商環境,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評定分離”是在招投標活動中採用的一種管理機制,通俗理解就是將傳統的評標和定標兩個階段分離執行。依託“評定分離”,可有效防範圍標串標風險,讓企業以綜合硬實力説話,讓市場更加公平陽光,推動工程進度、品質和安全得到進一步保障。
本次新出臺的《管理辦法》明確,採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向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報備。定標委員會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保密。
(責任編輯:沈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