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印發政策文件,以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為落腳點,推行招標文件標前公示制度,加大標前資訊公開力度,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規範化透明化運作。
招標文件提前公示是促進公共資源交易“陽光下運作”的重要體現。根據要求,自2024年11月23日起,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採用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在發佈招標公告前將擬發佈的招標文件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公示不少於3日。就擬發佈的招標文件徵求潛在投標人和社會公眾意見,有利於保障潛在投標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防止招標文件中出現傾向性、排他性條款,破除隱性壁壘,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同時,鼓勵依法單獨發包的智慧化、資訊化工程、技術複雜的設備採購以及易引發異議投訴的項目適當延長公示期。此舉將有效幫助招標人在充分了解市場情況的基礎上完善招標方案,從源頭減少因招標文件引發的質疑投訴,提高交易質效。
招標文件是招標人闡述項目招標需求、擇優遴選中標人、確定合同主要條款內容的載體,高標準編制招標文件既是招標人的現實需要,也是招標人的責任和義務。近年來,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通過豐富完善招標文件範本、開展招標文件“雙隨機”抽查等舉措,不斷壓實招標主體責任,規範交易行為,取得顯著成效。此次隨著招標文件標前公示制度的建立,將有助於進一步提高招標文件品質,營造更加公開透明、公正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記者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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